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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礼县:草原普法“接地气” 牧民学法“零距离”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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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儿撒欢惹纠纷  人民调解巧化解


为进一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力争将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8月1日,陇南礼县固城镇党建+绿色养殖服务工作室、司法所和派出所工作人员成功调解辖区内一起草原放牧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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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早,服务工作室工作人员接到了西山村牧民杨某的求助电话:“我跟附近的藏族牧民吵起来了,得麻烦你赶紧过来调解一下……” 放下电话,服务工作室立即组织派出所民警、镇司法所人员驱车前往矛盾发生地查看情况。只见杨某等6名养殖户正在与三名藏族牧民大声争执,而旁边有近百头牦牛正在埋头吃草。经了解得知:近百头牦牛因疏于看管跑到了固城镇西山村地界,养殖户发现后便要求牧民立即将牛驱离,牧民并不愿意,双方为此发生激烈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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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现场核实了解,通过草地确权,固城镇西山村群众依法享有该片草原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承包经营权。在了解事情原委后,为了防止矛盾激化,工作人员对双方情绪进行安抚,并通过现场定位草原界限、与牧民深入沟通,分析矛盾纠纷产生的具体原因,找准问题突破口后,本着“以礼而治”的初衷,对几位当事人进行调解劝说,并向双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最终通过工作人员耐心、细致、专业的疏导教育和于情于理的深度剖析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握手言和,和睦放牧。


法治宣传进草原  普法惠民暖心窝


固城镇地域辽阔,牧民居住分散。针对辖区地广人稀、信息闭塞等实际情况,工作人员就地化身草原普法宣讲小分队,探索接地气的宣传工作方式,从传统宣传变为“上门送教”,与牧民零距离接触,面对面互动,为营造和谐稳定辖区环境打下了坚实基础。


“确权后,管理草原就像管理庄稼一样,所谓草原确权是指在草原资源调查的基础上,确定草原权属性质,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草原的范围,核发草原使用权和所有权证,是保障草原权利人合法权益,解决草原无主、使用无偿、破坏无罪的重要措施,也是遏制三化和水土流失,实现由‘让我保护草原’到‘我要保护草原’的转变......”固城镇司法所所长周军在现场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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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草原宣传普法,西山村养殖户魏进平竖起了大拇指说到:“非常感谢政府工作人员为我们调处矛盾,通过普法宣传,让我明白了如何依法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群众之事无小事。下一步,固城镇将不断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普法教育力度,创新工作方式,细化工作任务,聚焦工作重点,坚持“化解在前,处置得当,普法及时”的工作思路,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和普法宣传常态化开展,切实关注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力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