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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防溺水,张掖民乐公安这样做!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省公安厅 发布时间:202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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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未成年人溺水事故进入易发、多发期。造成儿童溺亡的原因主要包括:不会游泳、擅自下河游泳、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等。其中最常见的是私自到池塘、河边、水库等地方戏水和游泳。为最大限度防范和减少溺水事故发生,切实保护群众尤其是青少年、儿童的人身安全,张掖市民乐县公安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主动作为,多措并举,扎实落实各项防溺水工作,全力防范辖区溺水事故,筑牢夏季防溺水安全防线,防“溺”于未然。


强化责任落实 加强组织领导


民乐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防溺水工作,先后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防溺水工作,建立了“局领导包片、各所队室包点”的包保责任制,定期开展防溺水安全隐患排查,并在关键节点进行重点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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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宣传教育 营造浓厚氛围


针对青少年、儿童夏季溺水事故高发的特点,民乐县公安局充分利用“大喇叭”、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广泛宣传溺水的危害,引导群众时刻绷紧防溺水安全弦。组织民警深入乡镇、社区,开展防溺水知识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播放警示教育片、面对面讲解等形式,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切实提高警惕性,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切实维护自身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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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巡查管控 确保隐患清零


为进一步加强防溺水工作,组织各派出所深入辖区河道、池塘、水库等重点水域开展防溺水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在重点水域、危险地段、危险水域周边设置警示标志,并组织民警及社会各界志愿者在重点时段加强巡逻值守,确保辖区溺水隐患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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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分析研判 形成工作合力


通过走访排查、信息采集等方式,对溺水高发时段、易发水域开展摸排,建立完善相关台账,并逐一明确责任人,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同时,加强对危险水域的巡查管控力度,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摸排辖区内易发生溺水事故的危险水域情况,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管理措施,严防意外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