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甘肃政法网 今天是 2024年11月22日 星期五

【履行义务篇】生意惨淡怪商场,不交租金引争执,孰对孰错?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4-08-16
字号:A A    颜色:


图片


案情简述


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某商场内,商场负责人和2名租户发生争执。

图片

双方争执不下便向东岗西路派出所报警。派出所在初步了解情况后,认为是可调解的矛盾纠纷,遂将案件推送至东岗西路街道综治中心。综治中心将矛盾化解任务指派给擅长调解此类纠纷的调解员徐谦,并第一时间召集当事人到综治中心进行调解。


调解现场


图片


听完当事人双方的诉求表达后,调解员徐谦联同律师、派出所民警,情理法结合做起了调处化解工作。


讲道理


图片


俗话说“生意场上无绝对,输赢乃兵家常事。”做生意本来就是盈亏不定的一件事,既然做了这件事,不论是主观还是客观因素影响导致亏损,作为生意人都要接受和承担这个结果,理性思考问题所在,总结经验教训,把心思花在如何做好生意上,不能总是抱怨环境和别人,更不应该作出不履行义务、违背诚信原则的违法违规行为。商场也要多站在对方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在人流量少的情况下应该同心协力、共渡难关,而不是互相针对、激化矛盾,到头来只能是“两败俱伤”,租户就是商场的客户,客户好了,商场才能更好。


图片


调解结果


经过4个多小时的调处,最终当事人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徐某强与李某永答应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全额支付拖欠商场的租金。商场方面也就此事给出优惠政策,承诺将重新签订协议,适当减免房租。双方为自己的冲动行为向对方道歉。


案例点评


这是一起典型的合同履行纠纷,该起纠纷能够及时、圆满化解,得益于警调对接机制作用发挥。整个调解过程中,派出所的震慑力与调解员的柔性化解方式有机配合,情理法结合、刚柔并济,最终实现了双方当事人相互理解退让和义务的履行。同时,这也是东岗西路街道综治中心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辖区经济发展的一个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