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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筑防线 主动创稳促和谐——全省“人民调解助推主动创稳”专项行动系列报道(六)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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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玉门市司法局:靶向施策 精准发力 助推主动创稳走深走实


今年以来,玉门市司法局以全省主动创安、主动创稳为工作总基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有效机制,着力抓好“一个重点”“两个机制”“三向发力”“四项聚焦”,靶向施策,精准发力,不断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提质增效。




强化“一个重点” 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


玉门市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针对116个调委会运行情况和调解员履职情况,及时调整更新调解员队伍,全市目前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13个。按照《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有关要求,制作调委会标识标牌、规章制度200余个,各级调委会规章制度、标识标牌、办事流程、案卷管理等进一步得到规范,全市85个乡镇(街道)调解委员会和村(社区)调解委员会全面落实了“五落实”“六统一”的标准要求,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程度不断提升。


构建“两个机制” 打牢高质量发展基础


构建“三调联动”机制。积极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调解工作体系,依托非诉服务平台,强化人民调解与其他非诉方式之间的协调联动,大力推广“调解+公证”“调解+仲裁”“调解+行政复议”,形成诉讼与非诉讼无缝对接的调解工作模式,有效提升调解“精准度”.


构建“四调对接”机制。在党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健全警调、诉调、检调、访调等对接机制,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前置”,优化完善司法确认程序,推动调解、诉讼、执行一体贯通,提升调解协议公信力、执行力。


坚持“三向发力” 打造人民调解过硬队伍


在选人上下功夫。玉门市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印发的《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不断优化调解员队伍结构,将崇德尚法、为人正派、热心调解、威望高、信誉好的退休老干部、老党员、退伍军人、致富带头人和乡贤等群体纳入调解员队伍,今年以来调整人民调解员400多人。


在培训上创新招。采取“线上+线下”双线融合的培训模式,借助甘肃省人民调解员网络培训平台,组织799名人民调解员完成线上培训任务,参训率达100%;组织指导各乡镇根据不同需求,结合实际情况邀请讲师团成员、法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有经验的调解员对本辖区人民调解员开展了线下业务培训。目前,已开展线下培训15场次,参训人员达1100人次。同时,通过开展法庭庭审旁听、调解观摩、规范调解文书制作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员的能力和水平。


在管理上提动能。依托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对调解员实行双向管理,严格规范调解制度和流程,对调委会组成人员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每年对各级调委会进行考核,对表现优异的调解员进行评优树模,对不作为、懒作为的调解员进行更换。制定《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办法》,激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


紧盯“四个聚焦” 推动调解工作走深走实


聚焦平台建设,专业性行业性调解职能发挥良好。集中服务力量,整合8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入驻市综治中心,积极搭建“一体化运作、一站式接待、一条龙调处、一揽子化解”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将乡镇(街道)难以调解的重大疑难纠纷和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难以解决的矛盾纠纷纳入调解范畴,完善“分类受理、协同处理、归口办理、闭环管理”运行机制。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劳动仲裁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专业优势,推动调解向新领域延伸,全市已设立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11个,目前共计受理纠纷276件,调处276件,调处率100%。


聚焦阵地建设,个人调解室职能有效发挥。在乡镇(街道)充分发挥乡贤、老党员、老干部情况熟、威望高、群众信得过等优势,打造个人调解室13个,其中“老马工作室”“方向清工作室”以热情、公正、周到的服务理念成为玉门品牌,调解成效显著,受到广泛好评。


聚焦品牌建设,引领作用明显增强。“一所一品”“一行业一品”人民调解品牌模范示范引领作用逐渐形成。“罐罐茶”调解室、“乡贤调解委员会”、“铁人说事室”等各具特色的调解工作不断涌现。全市各级调委会坚持纠纷抓早抓小、应调尽调,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截至目前,排查各类纠纷1405件,调解1385件。


聚焦融合发展,增进调解工作合力。积极推动基层司法所与镇综治中心融合发展。按照“1+1>2”的工作原则,完善机制,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工作格局,既解决了以往单打独斗的局面,又解决了双方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通过一体化运作、“一张网”服务管理、实战化运行,着力推动“资源在一线融合、信息在一线应用、矛盾在一线化解、服务在一线强化、平安在一线实现”,基层治理成效得到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