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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购物起纷争 耐心调解化干戈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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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金昌市永昌县人民法院八一法庭审结了一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双方因网购一瓶汽车喷漆剂引发了一场隔空官司,经法庭工作人员耐心调解,双方协商解决纠纷,原告最终撤回了起诉。


案情简介


    杨某在南方一大城市开办了一家店铺,通过网络售卖各种商品。2024年5月,张某通过“拼多多”平台在杨某的店铺购买了一瓶汽车喷漆剂,用于修复自己的私家车。收货后,张某发现所购买的商品与商家宣传的商品颜色存在较大差异,随即申请退款。“拼多多”平台收到申请后,将货款退回了张某,但张某未将商品退还杨某经营的店铺。为此,杨某诉至本院,要求张某退还货款13.83元,并赔偿店铺损失费、法律咨询费、邮寄费、打印费等各项经济损失约1200元。


处理过程


    八一法庭收案后,立即开展诉前调解工作。调解员一边认真听取双方的意见,一边进行释法说理,劝说二人各让一步,以便化解双方的纠纷。但杨某和张某各说各有理,互不相让,调解无果。进入诉讼程序后,承办法官面对这个标的额小但涉及新型网络买卖合同的案件,不敢轻视,立即查阅了相关资料和案例,并与张某、杨某逐个进行了电话沟通,又将张某传唤到法庭,开始现场隔空调解。张某觉得自己没有错,提出自己不是故意退款不退货,而是因为收到货之后感到喷漆剂的质量不好,与卖家联系了想退货,但是杨某店铺的客服未及时回复;因其在电商平台信用良好,平台开启快速退款模式,无需卖家同意就秒退货款。杨某认为张某想“白嫖”汽车喷漆剂,张某则提出杨某想“强卖”,双方沟通不畅,产生误会。承办法官弄清事情的原委后,对张某进行了耐心劝解:“你作为买家,不能既让卖家退还货款,还将商品占为己有不予退还,这肯定是不对的。” 张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积极主动联系杨某及拼多多平台,协商解决了纠纷。杨某最终向法院提出申请,撤回了起诉。


典型意义


    网络购物发生纠纷,或者因双方不能充分协商,无论货物的价值大小,当事人都可能因不理智、为“出一口气”而对簿公堂。对这类纠纷,如果处理不当,可能导致当事人双方矛盾不断加大、索赔成本大幅增加,更有甚者,会影响中国电商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所以,在瞬息万变、日新月异的今天,当信息网络买卖纠纷发生时,一方面,要加强双方之间的沟通,通过积极、充分的协商机制解决纠纷,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平台、行业、部门包括司法机关的协调沟通功能,力争通过调解妥善化解纠纷,为新时代各行各业健康有序发展,切实营造一个和谐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