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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被违法占用怎么办?庆阳合水“人大+政协+检察”协同监督破难题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庆阳 发布时间: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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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庆阳市合水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督促履行临时占用耕地复垦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大家一致认为,被违法占用耕地已达到可供利用状态,行政机关整改到位。


“村民自己的耕地,被他人长期违法占用,致使不能耕种。”2023年7月26日,一条来自“益”心为公志愿者王某旭的提报线索引起合水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的注意,随即展开调查。


2017年10月,某施工企业因堆放物料所需,租用合水县某村耕地18.04亩作为料场,办理了为期两年的临时用地手续。租用期间,该施工企业将料场转租给张某、宫某。2019年,临时用地期限届满,张某、宫某为便于继续使用,利用伪造材料向自然资源部门骗取了临时用地续期手续。两年续期届满,张某、宫某不愿意复垦,耕地内随意堆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使得被占用耕地长期处于撂荒状态,村民因无法耕种,多次上访维权。


2023年4月,张某、宫某被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立案审查,后二人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案件虽已了结,但土地仍然撂荒,各种垃圾随意堆放。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相关职能部门作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临时用地审批和复垦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应依法督促违法行为人履行复垦义务。”办案检察官介绍,该院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决定拟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并召开听证会进行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属地乡镇等部门代表参加。经过评议,大家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拟处理意见,由合水县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责令违法行为人复垦耕地。


因相关职能部门在检察建议回复期满后未能全面依法履职,土地仍然未复垦,检察机关决定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法院立案后,合水县检察院协调召开座谈会,法院、行政机关、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参加会议,就违法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后,行政机关应如何有效履职等问题进行充分讨论,确定了一套可行性整改方案。


今年3月,检察机关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验收,经专业评估,涉案耕地已完成复垦。4月16日,检察机关撤回起诉。


据介绍,近年来,庆阳市检察机关将“人大+政协+检察”协同监督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推进,先后建立《关于建立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的办法(试行)》《关于建立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通过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专业所长、优势所在,共同解决24个公益保护难题,实现检察监督与民主监督的同频共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