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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三个优化”筑牢防线 “东方之花”陇上绽放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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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优化”筑牢防线 “东方之花”陇上绽放

——陇南市人民调解工作提质增效之路径探索

 

近年来,陇南市坚持和发展新时期“枫桥经验”,通过“优化组织建设、优化队伍建设、优化工作模式”,着力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关键词】人民调解 纠纷化解 定纷止争



陇南市,位于甘肃省东南部,东接陕西,南连四川,下辖8县1区,总面积达2.78万平方千米,常住人口约为238.91万。近年来,陇南市抢抓“一带一路”建设节点,立足“三城五地”建设目标,建设全省向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打造投资创业洼地;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治理的良性互动,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迈向新台阶尤显重要。


随着陇南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矛盾纠纷规模较大,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陇南市主动创稳提质增效推进会议要求,要在深化基层治理、强化法治保障上提质增效,纵深推行民事直说“1234”工作法,提升社会治安防控水平,实现群防群治群创,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安全就在身边。要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多元化解涉企矛盾纠纷,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让企业安心投资、放心发展、舒心经营。2023年,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20333件,同比增长75%,调解成功率达97%,调解协议涉及金额2892.03万元,调解协议履行率94.3%,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日益彰显。



优化组织建设

织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一是以“枫桥式”调委会建设为导向,着力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共有调委会3540个,其中,乡镇(街道)调委会206个,村(社区)调委会3279个,其他各类调委会55个,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实现全覆盖,解决了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二是持续巩固和发展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共有专业行业性调委会18个,2023年共调解涉生产经营、劳动争议、医疗、道路交通事故、消费等领域案件342件。


三是不断加强个人调解室和品牌调解室建设。武都区“热心大姐”调解室“创新基层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模式”入选了“甘肃省市域社会治理创新实践百强案例”。


四是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各调委会实现了“五有、四落实、六统一”的标准,形成了多层次、宽领域、规范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


优化队伍建设

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一是加强选任管理工作。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依照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要求,择优选任人民调解员,不断加大专职人民调解员的配备力度,基本实现了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市共有人民调解员12667人,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2056人。


二是扎实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参与全省人民调解员网络培训工作,市县乡三级司法行政部门定期举行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班,组织岗位练兵、业务交流等活动,有效提高了全市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质、政策水平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员队伍向职业化和专业化发展。


三是推进整合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资源。把律师、公证、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部门整合为调处重大民间纠纷的主要力量,全面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优势。


优化工作模式

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


一是积极部署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调解组织网络覆盖广泛、调解员熟悉社情民意等优势,做深做细做实矛盾纠纷排查,紧盯婚姻家庭矛盾、邻里纠纷、感情纠纷、债务纠纷、土地纠纷、拆迁纠纷等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重点群体,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防范“民转刑”“刑转命”等案件的发酵,坚持多策并举,多管齐下,边排查边调解,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稳控在基层。组织召开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百日攻坚”行动安排部署会议,下发了《陇南市司法局关于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2023年全市共排查发现矛盾纠纷10188件,预防纠纷5982件。


二是用好用活“1234”民事直说工作法。全市3160个行政村、127个社区成立了民事直说委员会,村级人民调解组织与村(社区)民事直说委员会高效联动,调解员和说事员无缝衔接,相互配合,及时发现问题,并通过“调解员+网格员+家庭成员”的及时调解机制、“民事直说委员会+综治中心+N”分级分层调处化解工作机制,积极参与解决“家里事”“邻里事”“村里事”,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了一线,把群众情绪理顺在了基层。2023年,全市信访总量、重复信访同比分别减少22.3%、41.4%,刑事案件同比减少18.7%。


三是持续深入推进“阳光调解”模式。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按照“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公开透明,维护当事人权益,确保事后平稳,使当事人免于法律诉讼,减轻其精神压力和经济负担”的要求,充分发挥“阳光调解”模式的优势,使大量的矛盾纠纷在基层一线得到了有效化解。徽县将民事直说1234工作法“整乡推进、整县提升、创树品牌”行动与“阳光调解”有机结合,2023年共开展“阳光调解”37场次,重点化解了一批征地补偿、山林土地、损害赔偿、婚姻家庭等领域的矛盾纠纷,成功调解了一批在群众中影响较大的“骨头案”“钉子案”“疑难案”。


四是“热心大姐”调解室发挥巾帼作用。“热心大姐”以化解家庭矛盾和邻里纠纷为主线,以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为重点,深入社区、家庭主动作为,与基层人民调解员一道调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2023年,共调解矛盾纠纷47件,调解成功率100%,真正做到了解百家愁、分百家忧。五是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全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积极参与和指导辖区内重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对接“三调联动”和诉前司法确认,取得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把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实质化解,坚决避免久拖不调、久调不成,造成“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的后果。推动源头预防、就地实质化解纠纷,才能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完善调解工作格局。广泛引导和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促进矛盾纠纷有效分流、及时调处;做好人民调解,做实行政调解,做强司法调解,做优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促进各类调解协调联动,凝聚调解工作合力,形成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陇南、法治陇南汇聚更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