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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助推主动创稳——嘉峪关市司法局建设司法所这样做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4-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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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人民调解助推主动创稳”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嘉峪关市司法局建设司法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四个强化”落实专项行动工作部署要求,助推主动创稳工作走深走实。


强化队伍建设

夯实调解基础


  整合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综治专干、网格员力量,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形成了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夯实了调解工作基础。组织辖区人民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采用“知识讲座+案例分析+互动学习+交流研讨”等形式为调解员“赋能充电”,有效提升了人民调解专业化水平,使各级调解组织成为矛盾化解,平安维稳的第一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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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隐患排查

源头预警预防


  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风险隐患排查,充分利用综治员、网格员、志愿者、热心居民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紧盯易发生矛盾纠纷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多渠道收集矛盾纠纷线索,对苗头性、周期性、趋势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跟踪、早预防,坚决防止因排查不及时,不到位引发矛盾纠纷失控失序,有效防止矛盾纠纷交织叠加激化升级。


强化调处化解

筑牢稳定防线


  调委会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集中梳理,建立台账,简单矛盾纠纷调解员就地化解,涉及婚姻家庭、婚恋情感、邻里关系等复杂纠纷以及人数较多、金额较大、风险隐患较高的重大疑难纠纷,坚持会商、沟通协作机制,“三官一律一所”及时召开风险研判会,找准矛盾纠纷切入点,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及时有效调处化解,对于拒绝调解的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等途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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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普法宣传

营造法治环境


  坚持将法治宣传贯穿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过程,向当事人普及法律知识,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国家政策,同时认真做好当事人答疑解惑、情绪疏导等工作,真正做到案结事了,防止再生风险的发生。充分利用微信、QQ等方便快捷的优势,向群众推送人民调解相关法律知识及典型案例,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知晓率,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建设司法所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2次,90余人次参加培训,各级调解组织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25件,调解成功率达99%,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