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秦州区跨黄河、长江两大流域,并作为两大流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补给区,承担着黄河、长江上游生态修复、水土保持和污染防治的重任,是流域生态保护的关键一环。自协作机制建立以来,秦州区水务局与秦州区检察院在水土保持费等国有财产保护、水土保持措施完善等生态环境保护上配合紧密,多次开展联合协同履职,多形式、多角度强化了对水土保持工作和检察公益诉讼的协作力度。以先行柔性执法+刚性执法保障的方式,督促整改落实,切实保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天水市秦州区水务局水土保持负责人说道。
年初,区水务局联合本院在龙城广场、太京镇集贸市场以横幅、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手提袋、小画册等形式宣传、纪念《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3周年,全方位展示了近两年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成果及双方建立协作机制以来取得的质效;并邀请21家生产建设单位参加“纪念《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3周年座谈会暨督促企业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推进会”。
年中,秦州区检察院与秦州区水务局对辖区内生产建设单位、生产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水资源利用、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水土保持等情况开展联合督查20余次,共制发各类法律文书20余份,对存在的问题与相关生产建设单位沟通,了解企业困难,实现了对辖区内矿山等生产建设单位检查全覆盖。通过卫星图片对照、现场检查指导、查阅资料、会议座谈和磋商、发放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宣传资料和文件等方式,督促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未落实防治责任、未开展水土保持监测、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等问题的相关生产建设单位主动积极整改,切实解决问题,履行法定义务。经督促,相关企业积极整改,完善审批手续、落实水土保持防治责任、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共收回水土保持补偿费232万余元,切实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年末,秦州区检察院与秦州区水务局联合召开“天水市秦州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启动培训会”并对重点项目进行单独约谈,邀请81家生产建设单位的132个生产建设项目参会,对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进行培训的同时,通报了今年以来检查发现的问题,并要求生产建设单位做好整改落实工作。现阶段,通报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和水保方案落实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下一步,秦州区检察院将站在新征程的战略高度、推动机制完善的理论深度、强化检察担当的实践维度,与秦州区水务局不断深化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切实发挥“1+1>2”的“法律监督+行业监督”的良好效果,在协作中疏通堵点,实行点、线、面三维结合,共同维护公共利益,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