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本是我们生活中方便消费、周转资金的金融工具,它的背后,是一套严格的审核体系和信用约束。可一旦有人内外勾结、滥用职权,这张小卡片就可能变成吞噬公共财产的黑洞。2016年至2019年间,平凉市庄浪县某银行就发生了这样一起特大信用卡诈骗案——内部员工与外部人员相互串通,利用虚假信息、违规操作,把银行高额授信变成了他们的“私人提款机”。涉案信用卡169张,总授信额度高达1350万元,逾期本金超过920万元!涉案人员众多,手法隐蔽,时间跨越四年。
监守自盗,虚假身份竟成骗贷“通行证”;
四年暗箱操作,169张信用卡编织千万诈骗网络;
逾期本金超过920万,公共财产遭受巨大侵蚀。
平凉警方如何抽丝剥茧,斩断这条内外勾结的黑色链条?
庄浪县,地处六盘山西麓,是甘肃东部的经济发展大县,庄浪某银行作为助力县域经济发展的主力军,承载着众多群众及小微企业的金融期盼。银行市场发展部本应是衔接金融服务与地方建设的桥梁,却在2016年至2019年期间,沦为少数人牟取私利的“温床”。
该银行在开展信贷风险排查时,发现有多张大额信用卡存在异常逾期的情况,这些信用卡的办理资料看似齐全,但仔细核对后发现,不少身份证明存在疑点。2024年9月8日,庄浪某银行在完成初步核查后,正式向庄浪县公安局报案。接报后,庄浪县公安局高度重视,鉴于此案涉案金额巨大、涉案人员众多、作案时间跨度长,且涉及金融机构内部人员职务犯罪,立即抽调经侦、刑侦、网安等部门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全面展开案件侦查工作。
专案组从涉案信用卡的相关资料入手,对169张信用卡的申请人信息进行逐一核实。在依法调取涉案信用卡的办理档案后发现,169张涉案信用卡的申请人信息五花八门,但办理流程却惊人地一致,均由时任市场发展部工作人员韩某某一手经办,且所有卡片的审批流程都“一路绿灯”,都是在2016年至2019年获批的。
专案组通过对韩某某在该行工作期间的银行审批档案、工作台账及个人银行卡流水研判分析。很快,与韩某某联系异常频繁,且存在多笔大额资金往来的李某某、苏某某、柳某某等人进入了警方视线。随后,专案组民警对已掌握的人员信息深入分析研判,一个以韩某某为核心,内外勾结、分工明确的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经查,犯罪嫌疑人韩某某在庄浪县某银行市场发展部工作期间,负责信用卡的推广、受理和初步审核工作。2016年,韩某某结识了社会人员李某某,李某某得知韩某某在银行工作后,便提出由其提供虚假的身份证明、收入证明等材料,让韩某某违规办理高额度信用卡,之后将信用卡套现,所得款项由两人瓜分。面对高额利益的诱惑,韩某某未能守住自己的职业底线,最终答应了李某某的要求。
随着侦查的进一步深入,该犯罪团伙的作案模式逐渐清晰。李某某作为重要联络人,负责对外招揽“客户”,收取办卡手续费;韩某某则利用职务便利,将柳某某等人提供的身份证信息上报审批,绕过正常审核流程进行办理;而这一链条的源头,往往是一些有资金需求的个人,他们或主动提供自己及他人的身份信息,或通过中间人转介绍,最终成为诈骗链条的一环。
据办案民警侦查发现,2016年至2019年间,该犯罪团伙共违规办理信用卡169张,其中额度5万元的公务卡104张,额度10万元的信用卡54张,额度15万元的信用卡2张,额度20万元的信用卡1张,额度30万元的信用卡8张,总授信额度高达1350万元。这些信用卡被套现后,大部分赃款被犯罪团伙成员用于挥霍、赌博、购房、购车等,部分资金则被转移至外地账户,试图逃避打击。
收网时机逐渐成熟,庄浪县公安局立即对相关犯罪嫌疑人进行传唤调查,犯罪嫌疑人韩某某于2024年9月18日被传唤到案,柳某某、靳某某等6人于9月26日到案,李某某、苏某某于9月27日到案,高某某于2025年3月12日到案,柳某某则于2025年9月13日投案自首。
一张信用卡,背后是信用,更是责任。它不该成为犯罪的工具,金融安全关乎我们每个人,也关乎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这起案件再次警示我们:刷卡消费必须量力而行,守信还款是持卡人的基本底线;而金融机构更要把好审核关口,筑牢内部防火墙。警银携手,才能共同守护好百姓的“钱袋子”。守规矩,方能行远。莫因一时贪念,踏上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