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酒泉市司法局牢固树立“争先进位、争创一流”的鲜明导向,锚定“在全国有影响、在全省树标杆”目标,坚持“一个统抓、五大职’”工作布局,各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交出了一份亮眼的法治建设答卷。
以科学立法引领发展
法治根基持续夯实
基层立法联系点体系提质增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积极构建“全域覆盖、专业赋能、融合发展”的基层立法联系点体系,优化“线上+线下+行业”多元意见征集模式,推动立法触角延伸至基层一线。全年完成30余项省级立法草案意见征集工作,收集建议179条,其中40余条被国家级、省级立法采纳,实现“民意直达立法、立法回应民意”的良性互动。
基层合法性审查率先全域覆盖。聚焦基层依法治理,在全省率先实现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印发《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全覆盖实施意见》,构建“市—县—乡”三级联动审查网络,创新“一审四联动”机制,推动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政策一致性评估等深度融合。全市553家党政机关、行政村(社区)实现法律顾问与审查人员全覆盖,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协议等700余件,提出意见近500条,采纳率达99%,基层依法决策能力显著提升。
以法治创建赋能基层
治理效能显著增强
深化民主法治示范创建。成功推荐肃州区金泉路社区、肃北县紫亭社区等4个村(社区)申报国家级示范,实现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县域全覆盖,破解了少数民族县长期无国家级示范的困境。司法部实地调研给予高度评价。
“法律明白人”培育提质扩面。组建培训师资库,首次举办全市示范培训班,精准培育4634名“法律明白人”,实现全市512个村(社区)全覆盖。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累计完成60个司法所改造升级,打造省级样板司法所19个,规范化司法所占比达76%,基层法治阵地功能全面增强。
以改革创新激发活力
服务质效全面跃升
涉外法治服务实现历史性突破。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成功举办首届敦煌国际仲裁座谈会,实现涉外仲裁案件受理“零突破”。推动成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填补全市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领域空白。
执法监管改革形成新机制。在全省率先推行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和企业“安静生产期”模式,推动“一业一查”“综合查一次”监管改革,全市涉企现场检查频次同比下降34.07%,企业获得感持续提升。
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新成果。纵深推进“无证明城市”改革,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并转入常态化运行阶段。全年办理服务事项135.6万件,减少证明材料57万个,群众满意度保持高位,相关经验获省政府推介。
以法治保障强化担当
行业影响力持续扩大
行政复议质效双提升。深化行政复议主渠道建设,全年新收行政复议申请338件,办结313件,通过强化调解与实质化解,推动“首选率”“调解率”持续提升,“诉讼率”稳步下降,相关经验被《法治日报》刊载推广。
特殊人群管理精细化。全省率先实现智慧矫正平台与“天网”“雪亮工程”实体化对接,构建智能精准监管体系。出台全省首部《刑满释放人员分级分类管理办法》,依法办理全省首例社区矫正对象减刑案件,推动管理向规范化、精细化迈进。
交流平台建设成效显著。积极搭建高层次交流平台,成功承办全国律协“法治保障国内国际双循环建设业务交流会”、全省统筹推进“五项工作”现场会等8场重要会议与培训,有力提升了酒泉法治工作的辐射力和影响力。
总结与展望
2025年,酒泉市司法局以实干诠释担当,以创新推动发展,在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各环节实现多项突破,形成了具有酒泉特色的法治建设路径。站在新起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将继续保持“争先进位、争创一流”的奋进姿态,聚焦高质量发展目标,持续深化改革、强化保障、优化服务,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酒泉实践新篇章贡献更加坚实的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