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天水市两级行政复议机关深入贯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秉持“依法办案、实质化解、为民服务”理念,锚定“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核心目标,采用“复调对接”机制全力推动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全市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呈现“数量倍增、质效双优、调解凸显”的良好局面。
全市行政复议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拓宽行政复议调解范围,加大行政复议调解工作力度,将调解工作贯穿到行政复议办理全过程,实现行政复议调解对各类行政复议案件全覆盖,着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一是开展案前调解和解化解争议。积极引导当事人在案件受理环节参加受理前调解,通过被申请人自查自纠、向申请人释法明理等工作促使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通过案前调解和解化解争议5件,占新收案件总数的4.2%;二是开展审理环节调解结案化解争议。高度重视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环节的调解工作, 实质化解成效显著,调解结案率实现大幅提升,审结的21件案件中,通过调解和解方式结案11件,调解结案率达52%,较去年同期40%的水平提升12个百分点,增幅达30%。
今年1-2月,全市新收行政复议案件120件,较去年同期增长100%,增幅显著。这一变化既体现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扩大受案范围、畅通申请渠道的制度成效,也充分反映出群众对行政复议制度的认知度和信任度持续提升,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日益凸显。新收案件中,依法受理74件,占新收案件总数的61.7%,确保符合条件的行政争议得到有效救济;不予受理30件,占25%,主要因申请主体不适格、超过申请期限、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等法定情形。
下一步,全市行政复议机关将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力,不断完善“复调对接”工作机制,优化案件审理流程,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切实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