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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司法局、州教育局联合出台新规 对法治副校长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6-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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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甘南州司法局、州教育局联合下发《通知》,对各级各类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指出,法治副校长是指由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推荐或者委派,经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聘任,在学校兼任副校长职务,协助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安全管理、预防犯罪、依法治理等工作的人员。


  《通知》强调,法治副校长要在法治教育中发挥重要作用,要主动参与制定学校法治教育工作计划,每年至少主讲2次“法治第一课”,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和各学校实际,开展主动创安创稳、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专题法治教育,不断提高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利用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春秋季开学、“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举办讲座、组织模拟法庭、开设法律热线、提供咨询、组织实践教学等方式,每年在任职学校承担或者组织落实不少于4课时以法治实践教育为主的法治教育,协助学校利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革命纪念场馆等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活动。每学期至少面向全体教职工开展1次法治培训或专题讲座,指导、帮助道德与法治等课程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协助学校将法治教育融入各学科教育。


  《通知》强调,法治副校长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中发挥积极作用。指导学校加强预防犯罪教育、警示教育,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有针对性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帮助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参与学校学生权益保护制度的制定、执行,指导、监督学校全面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职责,对有需要的学生,提供或协调相关单位、机构提供情绪压力疏导、法律援助等服务。指导、协助学校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学校安全区域制度,参与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参与1次校园安全风险排查工作。配合公安、市场监管、文旅、网信等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每学期至少参与1次联合执法检查或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治理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治安秩序等问题。指导学校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专项治理,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网络安全和反电信网络诈骗专题教育,引导学生依法上网、文明上网、理性上网。


  《通知》要求,法治副校长在依法治校中发挥支撑作用。协助学校建立健全校规校纪、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参与校规校纪的制定、审核、执行,确保规章制度合法合规。根据需要参加班会、家长会、家访,指导学校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开展面向家长的法治课堂(讲座)每学期不少于1次,引导家长积极参与法治教育、做好家庭教育,形成家校育人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