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商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会签《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构建“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
最高检检委会专职委员宫鸣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文辉分别代表最高检和国家知识产权局会签了《意见》。《意见》的出台,对进一步深化执法司法协作配合,健全完善行刑衔接机制,推动构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提升知识产权司法行政综合保护质效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申长雨介绍了我国知识产权工作最新进展及主要成效。他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认真落实此次会议精神和《意见》部署,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衔接,推动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
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检察监督办案工作给予有力支持,促进了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工作的深化。最高检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会签《意见》,有利于进一步打通知识产权执法司法工作中的堵点、难点,助力构建更加高效的执法司法体系。
“去年,检察机关共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4万人,同比上升15.4%;办理知识产权民事监督案件538件,同比上升3倍,既体现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历史性进步,也反映出知识产权保护的职责任务之重。”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协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落实好《意见》,张军对检察机关提出四方面具体要求——
坚持从政治上看,凝聚共同执法司法理念。在具体办理知识产权案件中,要与新发展阶段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升国家治理效能紧密结合起来,更加注意综合考量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人民利益、企业利益,综合考量国际影响、国内发展,把握好党和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政策,实现办案政治、社会、法律“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深化协作机制建设,共同提升案件办理质效。落实《意见》,关键在协作,重点在提升办案质效。各级检察机关要主动商请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抓紧建立相应的日常联络和会商沟通机制,实现执法司法衔接高效顺畅。结合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统一履职,将知识产权司法综合保护作为重中之重,聚焦办案提升协作层次和水平。
注重抓实诉源治理,拓展执法司法协作效果。检察机关要自觉、主动融入国家治理,针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社会治理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加强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协作,通过办案中的沟通、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共同促进防范相关案件反复发生,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要用好知识产权大数据,在知识产权执法数据共享、运用方面实现突破,更加精准有效地预防侵权违法犯罪。
切实加强专业化建设,大力提升队伍素质能力。要积极携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落实好《意见》中完善专家咨询库和技术调查官人才库建设、加强业务协助、建立人才交流机制、探索开展同堂培训、组织业务研讨等各项要求,提升知识产权案件办理专业素能。要积极邀请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专家兼任检察官助理,充分、务实发挥好他们的作用,一体提升检察监督办案质效。要会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加强新技术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研究,共同推动完善知识产权立法、强化相关执法司法政策运用和落实。
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主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