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与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加强省级行政执法部门和省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互动交流,促进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近日,甘肃省司法厅组织召开省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座谈交流会。
座谈交流会上,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甘肃省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定》《甘肃省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意见建议征集制度》,通报了今年以来组织开展特邀监督员意见建议征集和办理工作相关情况,省直部门就特邀监督员意见建议办理结果作了说明。特邀监督员代表紧密结合自身专业特长和熟悉领域,围绕特殊人群权益保障、“文明城市”创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法治化营商环境营造、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发挥,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议强调,特邀监督员要主动监督,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增强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克服不愿监督、不去监督、不敢监督的思想,不能因为怕“越位”“添乱”而不去监督。要敢于监督,怀有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强烈责任感,理直气壮地履行监督职责,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良作风实事求是地提出批评意见。要善于监督,主动掌握全省行政执法的具体情况,了解各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职能、执法流程,掌握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业务技能和法律知识,不断提高执法监督水平,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真正做到“监”在关键处,“督”到点子上。
会议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要从改善行政执法环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的大局出发,自觉接受监督,充分听取、认真研究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主动配合监督员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完善对口联系制度,积极开展执法监督活动,确定专门人员承担特邀监督员联络、组织等工作。要高度重视特邀监督员对机关各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虚心听取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对执法活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采纳和落实,并及时予以反馈和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积极邀请特邀监督员共同参与执法、效能和作风建设热点问题的调研,参与对重要政策、规定制订前的讨论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