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一年来】甘肃公安改进执法质量考评,助推大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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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一年来】甘肃公安改进执法质量考评,助推大法治建设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0-05-08

  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召开一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紧跟时代发展大势,坚持在改革中增强动力和活力,深入推进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创新,加快构建符合新时代要求、体现实战化特点、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警务体系,推动公安工作整体效能不断提升,切实担负起了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为公安机关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明了方向。一年来,全省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推进大法治建设,持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甘肃公安加强和改进执法质量考评方式,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助推了执法规范化建设。通过抓规范定制度,抓管理增质量,抓基础强保障,抓服务改作风,抓学习提能力,为圆满完成各项维稳安保、打击犯罪、治安管理、服务群众等任务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破难题,建机制,夯实了三个考评工作基础

  甘肃公安新版警综平台已上线运行,网上办案、网上巡查、网上监督已经成为常态,而过去执法质量考评手段落后,周期过长、方式简单,加之各地考评标准掌握不一、尺度把握不准、基层参与不广,导致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效率不高、效果不佳、结果运用不充分。

  为切实破解考评工作中问题,厅党委多次召开会议听取专题汇报,多次作出指示、提出要求;分管领导多次研究部署、具体指导;法制总队先后分赴各地考察学习、调查研究;科信、案管指派专人积极配合、通力协作;举办专门培训班、答疑解惑,都为改进和加强执法质量考评提供了坚强保证,筑牢了工作基础。

  健全考评机制,引导民警多办案办好案

  省公安厅印发了《甘肃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执法质量考评的工作目标是建立完善与实战相适应的考核评价标准体系,强化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科学评价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质量;考评内容上制定全省统一的执法质量考评指标体系,结合年度考核方案,体现原则性和灵活性;考评方法上采取网上考评为主、实地考评为辅,将日常考评、层级考评、阶段考评、专项考评、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评,兼顾质量和效率;考评程序上采取刑事行政案件网上交叉互考、其他考评项目统一录入系统,自动考评,同时设计了网上公布程序确保公平透明,奖惩措施上根据年度执法质量考评排名先后进行奖惩,引导民警多办案、办好案。

  紧贴执法实际,制定标准体系

  紧贴执法实际,既全面兼顾,又突出重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九项具体内容”。四个方面,即:“大法治”建设、执法办案质量、公安行政管理、内部执法监督救济。九项具体内容,即:现场执法执勤、刑事案件办理、行政案件办理、行政管理和行政许可、执法监督救济、执法管理、执法基础建设、特别条款。《甘肃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共计881条、17万余字,每一类别设定若干项目和相应分值权重,同时明确每一项指标的法律依据并全部嵌入警综平台执法质量考评系统,既能满足考评工作需要,又能作为基层执法办案和管理服务的“教科书”。

  研发考评系统,实现网上考评

  依托警综平台,开发了网上考评系统,能够完成刑事行政案件网上考评和其他项目网上登记汇总。案件考评由系统自动抽卷、分发,办案民警补充完善电子卷宗,考评员考评,分级审核把关、复议认定,系统自动扣分;接处警、“两统一”、“五级审核”、涉案财物管理、检察机关监督,以及办案程序、文书制作、法律适用、处置结果、全要素录入等内容全部纳入,确保考评全流程全要素覆盖。

  二、讲严谨,促规范,设计了十个考评操作流程

  紧扣执法各要素各环节,坚持边实践、边探索、边完善、边研发,不断织密考评程序网,最大限度确保考评工作方便快捷、客观公正。网上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流程主要包括:制定考评方案、网上抽卷、补充完善电子卷宗、网上分发案卷、考评员考评、办案民警复议、各级审核确认、系统自动打分以及登记网外考评项目、排名通报等内容。

  三、重总结,提质效,达到了五个考评工作效果

  “网内外”结合,提高考评效率

  往年执法质量考评,都由抽调人员分头实地考评,费时费力。实行网上考评后,做到了足不出户即可实现网上全程考评,考评时间缩短为一周左右,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背靠背”考评,体现公平公正

  采用“背靠背”交叉考评的方法,网上考评由省厅统一随机抽卷,本地考评人员不能考评本地案件;屏蔽考评人信息,办案人员无法得知自己的案件被谁考评,有效减少了人为因素干扰。

  “全透明”复议,防止错误偏差

  考评全程留痕,所有扣分项目都有详细说明;考评结果及时反馈,被考评单位和办案民警可以第一时间查看扣分点和扣分原因,有异议的允许逐级复议,做到了考评阶段研究如何有理有据“扣别人分”和复议阶段研究如何有理有据“要回自己分”,保证了考评结果客观。

  “上下级”联动,扩大参与范围

  上级负责组织、抽卷、汇总,下级负责考核、复核,办案民警直接参与抽卷、考评、复议,既是严谨细致的工作考评,又是生动鲜活的业务培训,切实扩大了考评的深度和广度。

  “风向标”导向,彰显正向激励

  考评结果在全省范围内公布并通报,作为被考评单位执法质量基本评价、单位和个人评优评先、职务晋升和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引导广大民警更加重视执法质量,增强了考评工作的权威性和影响力。(甘肃省公安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