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检察院召开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动员部署暨专题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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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检察院召开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动员部署暨专题培训会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0-05-26

  5月25日,甘肃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动员部署暨专题培训会,对全省检察机关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对考评内容和指标设置作专题培训。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赵小庚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

  会议指出,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是落实党中央和高检院决策部署的重要途径,是激励检察官担当作为、倒逼提升专业素质能力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检察业务发展的指挥棒、引领司法理念的风向标。全省检察机关一定要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任务顺利进行,确保考评达到预期效果。

  会议强调,各级院要加强学习,科学构建检察官业绩考评体系。确保业绩考评工作落到实处。一要深入学习《规定》和《实施办法》,在高检院和省院组织培训的基础上,吃透文件精神,理清工作脉络,尽快开展工作。二要科学研究制定本地(本院)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结合本地(本院)实际和亮点工作,因地制宜、因院制宜。三要准确把握有关政策精神,动态看待业绩考评工作。充分听取广大检察人员特别是办案一线检察官的意见建议,确保各项考核不走偏。

  会议要求,各级院要科学部署,积极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落实。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业绩考评工作是检察机关当前乃至今后一项重要的长期性工作,各级院要不断加强对业绩考评工作的教育引导,压实考评任务,确保考评取得实效。二要加强工作落实。通过教育培训、制定符合本地(本院)业绩考评工作制度、不断调整完善考评指标等方式,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三要加强指导监督。省院案管办确定了专人对考评工作进行指导,市级院也要指导基层院开展好相关工作。上级院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考评真实准确、实事求是。四要完善考评体系。要通过构建以办案质量和效果为核心的考评体系,促使全省检察人员把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更加积极主动地落实到办案工作中,进一步提高检察官能力素质、办案质量和效果,提升检察队伍形象,建立起符合甘肃检察实际的检察官业绩考评体系,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优质高效发展。

  动员部署会后,省检察院政治部检察官管理处副处长杨波和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王俊琳分别对《甘肃省检察机关检察官业绩考评实施办法(试行)》的内容和相关考评指标设置进行了专题培训。(甘肃省人民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