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组织学习《大数据拓展法律监督的实践与思考》视频讲座

网站首页 » 队伍建设

甘肃:组织学习《大数据拓展法律监督的实践与思考》视频讲座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2-06-17

  为进一步落实检察大数据战略,提高对大数据法律监督的认识,6月14日,甘肃省检察院组织观看学习最高检《大数据拓展法律监督的实践与思考》视频讲座。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全程参加学习,并对甘肃检察机关如何实施大数据战略提出要求。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丁霞敏主持讲座。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一级高级检察官、二级巡视员、二级高级检察官、机关各部门正副职、员额检察官参加学习。

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朱玉

       

  视频讲座中,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翁跃强结合浙江近年来开展的数字检察工作情况,围绕为什么要运用大数据开展法律监督、如何运用大数据监督办案、如何拓展大数据类案监督、如何建设大数据监督模型、大数据法律监督的体会等五个方面作了全面系统的讲解。

甘肃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丁霞敏

甘肃省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处处长 张恒

       

  随后,省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处负责人从对大数据的认识、甘肃检察大数据实施步骤、大数据核心要素等三个方面对甘肃检察机关大数据工作做了简要解读汇报。

  朱玉就如何实施甘肃检察大数据战略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正确理解推进检察大数据战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认识大数据法律监督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大数据战略思维,筑牢大数据意识,全体检察干警要积极开拓思维,共同推进落实,自觉把深入推进检察大数据战略与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开创大数据法律监督新格局。

       

  二是加强学习,担当作为。要破除“等靠要”的思想,请进来走出去,主动到先进省份学习取经,善于借鉴兄弟院好的经验做法,邀请行业专家授课,定期组织视频讲座,不断提高获取数据、分析数据、运用数据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利用大数据推进检察工作、促进社会综合治理现代化的本领,共同推进检察大数据战略走深走实,为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是能动履职,拓展监督。要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深入思考如何运用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加强业务数据研判和类案分析,善于从日常办案中发现、研判、总结规律,查找监督的薄弱环节,从海量数据中获取隐含在其中的信息和线索,跳出就案办案,主动挖掘归纳类案,推动大数据与法律监督深度融合,在检察工作中培育大数据理念、思维,以及构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方式、方法。

       

  四是上下联动,统筹推动。要强化大数据应用,内部加强协作,上下加强联动,层层推进。在深入推进检察一体化建设的同时,加强与政法、行政机关的协调沟通,通过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打破“数据壁垒”,形成共管共治合力,共同推进社会诉源治理,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和相关职能部门优化提升提供检察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