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岷县法院:羊毁庄稼引纠纷 巡回审判释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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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岷县法院:羊毁庄稼引纠纷 巡回审判释法理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2-04-02

  3月30日下午,距离定西市岷县县城20余公里的西寨镇站桥村,一场互动式庭审正在进行,岷县法院十里法庭法官在这里巡回审理一起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此次庭审,除了法官、双方当事人,法庭还邀请了县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村委会干部、部分村民参与旁听。并通过当·归岷县抖音、当·归岷县快手客户端进行现场直播,观看量高达6000余人次。



  

  2021年9月15日,被告杨某某饲养的山羊跑到原告黄某某当归地里,结果导致原告黄某某损失当归苗近百斤。事情发生后,站桥村村委会组织双方进行了多次调解,双方均固执己见,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遂诉至法庭,十里法庭受理该案后,听取了双方当事人意见,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年老体弱,为减轻当事人诉累,遂将庭审现场设在田间地头。



  

  当天下午3点,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庭审活动正式开始。在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出示了相关证据,双方对证据进行质证,并充分发表了意见,保证了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有条不紊,节奏紧凑合理,旁听村民秩序井然,全神贯注。
  

  经过近1小时庭审,法庭宣布休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办案法官耐心调解,分析案情,讲解证据认定规则,最终促成原被告双方互谅互让握手言和。



  

  庭审休庭期间,法院干警组织旁听人员进行了解,征求了大家对案件的看法和意见,让旁听人员来评判案件。
  

  在随后进行的现场释法答疑互动环节,旁听村民积极踊跃提问,十里法庭法官现场释法,为大家答疑解惑,并对民法典中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读,讲解了与案件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民事诉讼举证规则,告诫大家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应学会运用法律规则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遭受损失。
  

  巡回审判是开展普法宣传、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加强社会诉源治理的重要形式和载体。近年来,岷县法院积极推行“阳光司法”,不断创新司法服务形式,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屋檐下调解”和“炕头上调解”等活动,深入田间地头、农家小院巡回开庭,化解矛盾纠纷,并邀请社会各界群众走进法院,“零距离”感受法治的威严,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45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近年来,饲养动物致人损伤的事件屡见不鲜,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行为属特殊侵权行为,实行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原则,只要发生伤人事件,对损害结果有法律上因果关系的行为人,不论是否具有过错,都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在此提醒和呼吁动物饲养人在日常生活中定要加强对动物的看管,履行好管理和看护义务,以免给他人造成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