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高院:深化智慧法院应用 着力推进诉讼材料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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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高院:深化智慧法院应用 着力推进诉讼材料电子化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2-04-07

  近年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积极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全量建成并在“慧审云”平台统一部署具备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OCR智能识别以及卷宗归目、检索、归档、管理、在线阅卷等12项智能化功能的电子卷宗深度应用系统,并与审判辅助办案系统深度融合,全面促进审判能力、审判管理、诉讼服务信息化。同时,甘肃全省法院以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为契机,不断加强信息技术与审判执行工作的有机结合,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科技赋能,提升质效。电子卷宗随案扫描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拥有多种工作模式,根据人员配备情况,既可采用分散扫描方式,也可采用集中扫描方式,同时也可采用“分散+集中”的混合模式,一般为立案阶段分散、审理阶段集中,零碎材料分散、完整材料集中,通过电子卷宗系统的不断完善,深度应用到审判辅助、案件庭审、司法裁判等领域,逐步形成了以电子卷宗为支撑的集成化、高效化、智能化办案新模式;通过电子卷宗系统,法官及辅助人员在制作裁判文书时,可直接利用电子卷宗系统自带的OCR文字自动识别和分屏操作功能,直接选定显示器左侧界面电子材料中的有效文字信息,并将其提取转化至右侧的裁判文书制作界面,对自动生成的文书即时进行修改和校对,实现“左看右写”,提高裁判文书制作体验,文书制作效率进一步提升;审判团队在立案及审理过程中制作程序性文书模板时,系统制作保存后可即时完成自动签章,无需工作人员手动拉章,传票、应诉通知书等程序性文书制作程序减少,制作效率明显提升;庭前阅卷时,案卷信息在电子卷宗系统内实现内容共享,法官可以不受辅助事务影响,随时登录系统查阅案卷,梳理案件争议焦点,完成庭审准备工作,有效发挥庭审在案件审理中的核心作用,避免不必要的二次开庭,缩短案件审理周期;智能辅助审理类型案件时,电子卷宗系统自动对接法信平台,在制作裁判文书的同时,通过匹配案件特征、争议焦点等因素,一键生成类案检索报告,辅助修正裁判文书,实现“类案智推”。

 

  多措并举,推动应用。为有效推进系统应用,甘肃高院成立系统应用运维专班,建立系统应用服务台专项解决系统技术问题。2021年4月,运维专班赴白银中院历经三个月,解决了白银市两级法院存在的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滞后、智能OCR应用不明显、电子卷宗编目不规范、电子阅卷应用率和电子档案归档率偏低等问题,在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推广第一阶段取得了明显成效,并按照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系统操作流程,编印培训手册、制作功能解说小视频,为甘肃全省进一步推广应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甘肃高院采取“以精为主,少量多次”的培训方式,在中院和基层院各确定2名系统应用示范人,通过工程师课堂讲授、现场交流、实际操作和考试考核等办法,使系统应用“示范人”会讲、会用、会指导,通过“示范人”在本团队、本院的“传帮带”,带动辐射全员熟练应用,切实解决了各级法院干警的操作使用问题并建立了畅通的问题解决渠道。

  成效明显,服务审判。通过近年来对电子卷宗系统应用的推进,甘肃全省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指标有了明显提高,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率达到85.34%,当事人人数较多的案件立案时间由原来的15分钟缩短至5分钟,极大地提升了立案效率。2021年OCR识别电子文件数525985件,指标率达到100%,使用OCR智能识别功能,通过左看右写功能制作审理报告、裁判文书的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人数明增多,辅助生成法律文书数量113828份。

  “十四五”期间,甘肃高院将以智慧法院信息化发展“六统一”为目标,积极发挥智慧法院信息化“双轮双翼”作用,推进智能协同应用,拓展数据知识服务,打造“全方位智能化、全系统一体化、全业务协同化、全时空泛在化、全体系自主化”的人民法院信息化4.0版,推动智慧法院支持多元解纷、诉讼服务、审判执行、司法管理、司法决策等能力水平实现新的跃升,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25年初步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