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边,申请执行人因手术行动不便,亟待九万元执行款维持生计……
那边,被执行人疾病缠身,妻子不堪重压自杀身亡,膝下三名子女正在上学,上有高龄老母需要赡养……
一起普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件,因当事人双方的“窘境”变得又不普通,执行干警为寻求圆满的执行结果挖了心思、费了波折,终以执行方式的灵活与贴近民意的调解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点赞”!
案情回顾
李某与陈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通渭县法院判决,由陈某赔偿李某医疗费等各种费用共计近90000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通过“线上”查控系统未查到陈某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多次与陈某电话沟通,希望陈某能够主动履行义务,但均未取得实际性效果。执行干警遂来到陈某所在村开展“线下”财产查询。经多方了解,陈某身患高血糖、高血压、高血脂等多种疾病,妻子不堪生活压力自杀身亡,三个子女均在上学,还有老母亲需待赡养,陈某又没有经济来源,让本就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
执行干警重理办案思路,一边查阅司法救助相关规定,一边电话与李某沟通,看能否能协商分期履行。通过电话沟通得知,李某因为手术而行动不便,无法到庭协商,执行干警于是带着陈某来到李某家中,让双方当事人面对面协商。双方因履行期限和钱款意见不统一而多次协商失败,执行干警提出多种解决意见都被二人否定。最后,执行干警一遍遍耐心沟通,让二人设身处地理解彼此的情况与困难,二人方才在历时两个小时的协商后达成统一意见:法院依照规定救助部分执行款,陈某主动履行一部分,李某自愿放弃一部分。案件至此得以圆满解决。最后双方当事人都拉着执行干警的手说道:“为了我们的事情太麻烦你们了,要不是你们跑趟子想办法,我们的事情估计真就解决不了了……”
该案的顺利执结是通渭法院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为民办实事的一个缩影。下一步,通渭县法院将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宗旨,不断创新完善为民便民举措,察民忧、解民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也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法院干警的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