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种业振兴行动方案》精神,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4月22日下午,在第二十二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兰州知识产权法庭与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签订种业知识产权保护衔接联动工作机制框架协议。
双方签订的种业知识产权保护衔接联动工作机制框架协议主要就种业知识产权的行政与司法保护工作进行了约定,内容包括建立信息交流互通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救济与司法救济的衔接、成立种业知识产权专家库,协同开展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宣传等工作。综合运用行政监管、司法审判、仲裁调解等多种手段,形成种业保护合力,共同维护品种权人及制种企业的合法权益。
甘肃省作为农业大省,与种业保护相关的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件呈多发态势,主要体现在河西走廊地区玉米制种产业引发的植物新品种权侵权纠纷。兰州知识产权法庭自成立以来,注重发挥地域优势,着力打造精品案件,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进行精研详判,所审理的多件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院评选的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及商务部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评选的知识产权保护十佳案例,并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稿征求意见座谈会并提出了修改意见。
兰州知识产权法庭将以此次成功签订框架协议为契机,加大与省农业农村厅及下属农业行政部门的协调配合,以建立规范的种子生产经营秩序为基础,以创新链建设为抓手,共同营造规范有序、开放诚信的种子市场环境,推动我省种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