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白银市
11月9日,中共白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白银市司法局举办了全市依法治市业务培训班。各县、区党委依法治县(区)办分管领导,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各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市直部门单位法治建设相关机构负责人,市司法局副县级以上干部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县区司法局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共110余人参加开班仪式并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指出,此次全市依法治市工作业务培训班,主要目的是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明晰任务、强化责任,开阔眼界、提升能力,推动依法治市工作创新突破,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培训班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法治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积极作为,开拓创新,努力推动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要深化思想认识,准确把握依法治市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要进一步夯实各级党委法治建设办事机构及各部门法治机构职责,精准定位、敢于履职,注重协调、善于履职,找准履职尽责的聚焦点和发力点,项目化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努力开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新局面。
要提升能力素质,深入履行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职责使命。以全市“法治能力提升年”活动为契机,不断提高全市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推动落实2020年全市法治建设重点任务。
要强化培训自觉,切实激发自觉践行法治建设内生动力。要注重在工作实践中锻造能力水平,不断加强法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领会和准确把握中央、省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努力提高思想认识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要经常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本县区本部门依法治市工作状况,注重借鉴先进地区、先进行业工作经验,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推进本县区、本部门法治建设跃上新台阶。
此次培训班安排了法治机构职责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市实践、普法宣传、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复议与应诉等7个专题,对法治建设重点领域进行面对面理论和实践辅导,进一步统一法治工作人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定位,强化工作职责,推进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全面落实。
02金昌市
11月4日,金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的通知》文件精神,听取了全市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要强化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认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健全市场经济体制提出了新的要求,市场经济对法治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必须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树牢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要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督察指导。中央和省委组织开展专项督察,是对金昌市法治建设的一次全面体检。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既要全面总结梳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总结经验成效,也要注重发现问题,分析法治建设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机制,狠抓问题整改,通过整改督促提升全市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要强化对法治建设的责任落实。中央和省委这次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要求高、内容全、数量多,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主动担当作为,对于督察反馈的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全盘接收,全面整改。要对自查迎检工作进行督察督办,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要敢于动真碰硬,确保督察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03陇南市
11月5日上午,陇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相关会议精神,审议了《中共陇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工作细则(草案)》,研究讨论了全市立法工作问题。
会议指出,全市立法工作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立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组织研究全市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方面的重要问题,推动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确定的工作任务,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为陇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要明确立法协调小组的职责定位,建立完善立法协调工作机制,加强人大与政府立法衔接工作。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战略,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切实增强地方立法工作责任感、紧迫感,持续加强立法干部队伍建设,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充分发挥立法协调小组的作用,全力推动年度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对立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切实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加快全市地方立法工作进度。(甘肃省司法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