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昌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加快推进金昌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出了安排部署。据悉,在提高服务质量方面,金昌市司法局将统一在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安装“服务满意度评价器”,以促进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改进和窗口服务质量提升。
《实施意见》对规范化建设四级实体平台在人员、服务模式、信息化建设方面提出了更加具体、更具有操作性的要求。在服务领域方面,结合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等服务资源,提出了更加细致的建立多元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措施。在提高服务质量方面,提出了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好差评”制度,配置“好差评”评价器,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措施。
据了解,“服务满意度评价装置”从工作满意度、服务态度、服务环境等方面,采集基层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窗口人员服务质量的评价数据,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每月通过对评价数据的分析,收集群众对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的满意度评价结果,并将每月的评价结果纳入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以此促进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改变和服务质量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