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司法局实行行政复议审理组审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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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司法局实行行政复议审理组审议制度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0-12-25

  为进一步规范审议行政复议案件的程序,提高复议案件审理质量,防范化解矛盾纠纷,更好的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解决行政争议、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酒泉市司法局组建了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组,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实行行政复议审理组审议制度。
  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组成员由市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取得法律职业资质人员及市政府法律顾问组成,负责对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的审议。每起案件从审理组组成人员中选取5人以上单数组成审理组,按照《酒泉市司法局行政复议重大疑难案件审议规则》进行集体讨论并形成案件处理意见。
    实行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组审议制度,将进一步改进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方式,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使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更加科学、民主、公正、透明,对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水平,提升行政复议权威性和社会公信力,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将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