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甘肃省监狱管理局首次出台“禁酒令”,对全省监狱系统民警在上班、值班、执勤、备勤和执行公务期间等方面禁止饮酒作出了明确规定,对违反禁止饮酒规定的情况亮出了底线,划出了红线。
规定指出,为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切实防范和有效杜绝因饮酒而引发的损害监狱人民警察形象、破坏监狱民警队伍建设、影响美好家庭生活的案(事)件,维护甘肃省监狱民警队伍良好形象,制定《甘肃省监狱人民警察禁酒规定》,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规定强调,禁止上班、值班、执勤、备勤和执行公务期间饮酒;禁止上班、值班、执勤、备勤和执行公务前24小时内饮酒;禁止携带枪支、警械、涉密文件及押解罪犯中饮酒;禁止参加会议、调研考察、学习培训和检查考核等期间饮酒;禁止公务接待违规饮酒。参加外交礼仪活动、政府公务活动、重大庆典等特殊场合按主办单位要求执行,并严格履行报备程序,确因特殊情况需饮酒的,必须事先向上级领导报备;禁止着警服饮酒;严禁酗酒。
规定要求,凡违反禁酒规定的,一律先通报批评,再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情节较重、造成一定不良影响或后果的,一律予以停职离岗学习,诫勉谈话;情节严重、造成较大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一律予以党纪、政纪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领导干部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凡监督执行不严、隐瞒包庇的单位部门,一律予以严肃问责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