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治国重器,良法是善治前提。2020年,甘肃省天水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立法为民导向,立足市情实际,突出地方特色,主动为改革发展服务,抓住提高立法质量、提升立法效率之关键,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完善立法工作机制
有效落实党领导立法工作机制,依法支持和保障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讨论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及时讨论研究法规规章草案和立法中的重大问题,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落实到具体立法工作中。健全立法论证评估制度,注重征求民营企业和有关行业商会协会的意见建议。加强立法工作源头管理、过程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着力提升立法工作质效。
推进重点领域立法
《天水市城区引洮供水工程设施保护条例》于8月1日颁布施行,《条例》的出台,为工程设施保护管理提供了重要的制度遵循,对依法保护城区引洮供水工程设施、促进工程效益全面发挥、保障城区生活用水安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将《天水市养犬管理条例》确定为2020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及时启动了养犬管理立法各项工作,《天水市养犬管理条例》已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认真开展《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花儿保护传承条例(草案)》修改工作和《天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调研。根据机构改革后部门名称变化和职能调整情况,及时修订《天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天水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积极稳妥开展行政立法工作,完成《天水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工作。确定天水市浙江商会、甘肃省天水昊峰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为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相关立法项目调研。完成《天水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组织起草、合法性审核、提请审议、报备等工作。完成《天水市有轨电车运营管理办法》《天水市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办法》《天水市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天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奖奖励办法》的组织起草、合法性审核工作。对县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报送的2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甘肃省司法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