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司法厅关于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及疫情防控等事宜的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司法部《关于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等事宜的通知》和甘肃省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现就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及疫情防控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1年10月16日、17日分两个批次举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应试人员参加其中一个批次考试。客观题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0月8日至10月16日。
2021年10月25日司法部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2020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2021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在10月25日至10月29日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
2021年11月21日举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主观题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1月16日至11月20日。应试人员参加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公布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二、疫情防控要求
(一)严格做好健康状况监测
1、司法部在报名系统中设置 “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功能,所有应试人员应于考前14天(2021年10月2日)起,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并登陆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完成信息填报。同时,在准考证打印页面设置《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应试人员签订承诺书后方可打印准考证。
2、在甘肃省参加考试的考生,需通过手机微信搜索“健康新甘肃”小程序,于考前14天申领“甘肃省健康出行码”,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确保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低于37.3℃)。
(二)严格遵守考生防疫要求
1、所有考生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凭身份证、准考证、“甘肃健康出行码”,接受现场体温测量和入场考务安全检查。
2、对低风险区考生,持有甘肃省健康出行码 “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低于37.3℃),可进入考点的普通考场参加考试。
3、对甘肃省健康出行码为“黄码”,来自中风险区或发生疫情所在地的低风险区考生,需提供考试前72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低于37.3℃)并经考点防疫专业人员综合研判后可进入考点的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甘肃省健康出行码为“红码”或来自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落实集中14天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4、考前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14天有效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低于37.3℃),可进入考点的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5、考生在考前或考试过程中身体出现异常状况,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由驻点防疫(医护)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考生转移至隔离考场考试;对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
6、考生第一次测量体温不正常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体温。再次测量不正常的,须经驻点防疫(医护)人员进行专业评估,具备考试条件的,转移至隔离考场考试;不具备考试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7、考前考生和家人如有国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要立即向各考区司法局和所在社区进行报备,接受社区健康管理,并按要求配合进行核酸检测。
(三)其他事宜
1、考生须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并按照相关要求正确佩戴。考生除在通过考务安全管理系统进行人脸识别时摘下口罩外,在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
2、在核验证件、测量体温、入场和散场等环节,考生要按照考务人员的安排,依次、有序进行,保持人员间距1米以上。
3、考生如因有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当天无法参加考试的,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4、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目前疫情防控最经济有效的手段,能够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死率,请符合接种条件但还未接种的考生尽快参与并完成接种,保护自己也保护他人。
5、考生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记入考生诚信记录,有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未尽事宜,按照国务院、司法部、省委省政府和省卫生健康委有关要求执行。考区所在地有进一步规定的,按考区所在地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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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司法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