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能作用,用好行政复议高效便捷、便民利民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的优势,多措并举、主动作为,在发展所需、政府所急、企业所盼、复议所能上集中发力,积极为“六稳”“六保”工作提供精准服务,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效维护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彰显了行政复议制度的优势。
涉企复议案件“快办” 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特事特办。对民营企业因不服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的,除重大疑难案件外,实行“当日受理、提速快办、限期办结”。对主要材料符合受理条件,其他形式材料不齐全的,实行“先受理、后补充”;建立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快调、快监督”的特别通道。对符合受理范围和受理条件的涉企行政复议案件,迅速集结办案骨干力量,召集市政府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认真分析和研判工作,优化涉企案件办理程序,合理压缩办案期限,争取在最短时间内作出决定,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涉企复议案件“先调” 保障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将调解和解贯穿案件始终。在案件受理、案件审理、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后始终以“合法、合理、自愿”为前提,促进当事人和解。例如5月份结案的金昌市某农机合作社不服市人社局对第三人李某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此案经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讨论后认为,该认定工伤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且程序合法。
在案件审理期间,经与申请人金昌市某农机合作社及第三人充分沟通,申请人与第三人就有关赔偿达成一致并当场执行完毕,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实质性化解了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作用,采取调解挺在前,力量往下借的方式,坚持行政复议决定与调解和解“双轨运行”,运用多角度、多方式、多层次的化解矛盾纠纷;加强争议双方的“以法释理”“以案说法”的普法宣传工作,在明确主要事实的前提下,围绕双方争议焦点做足调处功课,着眼于矛盾的根源,争取快速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始发阶段,减少企业诉累,降低行政成本,促使当事人主动达成和解。
涉企复议案件“跟踪” 保障涉企案件有错必纠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职能,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及时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切实指出行政机关执法活动中的不足之处,依法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在案件办理中发现违法行政行为,采取实地调查、举行听证、公开庭审、发出行政复议建议书和行政复议意见书等方式予以严格监督。同时,对全市行政机关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全市域通报,做到“通报一事,规范一片”。
涉企复议宣传“到位” 保障渠道畅通
严格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依法纠正不当行政行为。畅通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申请渠道,按照《金昌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全面完成金昌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整合行政复议职责。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市县(区)行政复议机构、联系方式等,在基层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便民联系点10个,方便企业及时掌握“向谁复议、怎样复议”,保证复议渠道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