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酒泉市司法局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优化营商环境一系列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和全市稳经济50条政策措施,围绕服务保障国家大战略、引领推动区域新发展主题主线, 坚持以市场主体感受为标准,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责使命,切实发挥法治在营商环境建设中的规范、引领、保障作用,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高地,让法治成为提升酒泉核心竞争力的新亮点。
以健全完善的制度体系
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
集中法治力量解决市场主体反映的问题和困难,制定出台《酒泉市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酒泉市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投诉举报处理办法》,搭建起8个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投诉举报平台。对收到的投诉问题全程跟踪督办,对不属于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投诉举报受理范围的,列入法治建设工作督办处理,督促发放执行案款231万元。在全市8个工业园区设立立法工作联系点,广泛收集企业意见建议和法治需求,对897件不适应经济发展需要、束缚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的文件予以废止或者调整。同时,审慎开展合法性审查,最大限度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今年市政府制定出台的12件规范性文件和75项涉企重大行政决策,受到企业广泛接受和认可。
以规范文明的执法行为
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开执法信息6.2万条,完成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33435件。加强行政处罚事项源头治理,梳理公布行政处罚事项2735项,将22项行政许可事项改为备案登记管理。全面落实“两轻一免”清单和“包容审慎”监管要求,公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87类186项。规范行政处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735项12209条。
深入开展“无证明城市”建设,组织对市级单位实施的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取消不必要的证明事项409项,深入梳理涉企高频热点领域事项,对103个政务服务事项的183项证明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积极创建国家级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试点,大力推进事权规范化运行,编制形成《酒泉市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现“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实施行政许可”,为打响“酒事快、泉办好”政务服务品牌注入法治动力。
以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
优化提升助力园区企业发展15项措施,持续开展“法律服务进园区,助力企业促发展”活动,组织律师开展“法治体检”136场次。推动“万所联万会”活动,与市县工商联和85家商会建成常态化联系机制。今年以来,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意见书419件,排查法律风险点176个,受理企业法律事务201件。聚焦涉企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加强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建成酒泉市金融纠纷调解中心、酒泉市经开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有效化解行业矛盾纠纷,共办理人民调解协议诉前司法确认案件986件,调处特定行业和专业领域矛盾纠纷53件,为中小企业建立了便捷高效的争议化解通道。
以全面深入的普法依法治理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加大涉企法治宣传力度,组织律师、普法志愿者、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征集建立企业普法需求清单,打造企业普法示范点,引导企业依法经营,组织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集中宣传月”“知识产权宣传周”等主题活动135场次。发挥酒泉市普法新媒体矩阵作用,推送诚信经营、安全生产、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1142条。依托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依法治企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市场领域依法治理,着力营造安全和谐稳定发展环境,为护航平安酒泉、法治酒泉夯实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