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司法厅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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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司法厅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2-08-19

  8月18日,省司法厅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部分篇目,并围绕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进行研讨交流。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谢又生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司法厅党委理论中心组成员参加会议并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集中展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是全面系统反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辟新境界、实现新飞跃的权威著作。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集中体现,是新时代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学习领会精神,全面抓好贯彻落实,不断深化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认识,坚定不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着力改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促进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扎实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落实落地。

 

  会议强调,全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第一卷、第二卷、第三卷作为一个整体,与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突出领悟思想内涵,创新学习方式,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知原义,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迅速兴起学习贯彻热潮。要科学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伟大创新、时代意义和精神实质,统筹抓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贯彻,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揽工作大局,牢固树立正确的生态观发展观,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要提升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执法规范化水平,推动完善生态保护行政执法等权责清单和执法流程,健全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系,畅通生态环境领域行政争议化解渠道,持之以恒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地方性立法工作,推进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立法体制机制,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建立区域协同保护机制,深入融入共建绿色“一带一路”,努力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谱写建设山川秀美新甘肃的时代篇章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列席会议,厅机关各局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