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酒泉市司法行政部门围绕“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拓展人民调解工作的要素投入和资源配置,形成了大“抓调解”、抓“大调解”的工作格局,为平安酒泉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加强宣传教育 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黑板报、法制宣传窗口等传统媒体,发挥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矩阵平台作用,以知识问答、要点解读、以案释法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宣传人民调解工作,扩大了人民调解工作影响力。依托专项活动扩大宣传。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人民调解法》有奖问答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最大程度延伸宣传触角和覆盖面,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知晓度。发挥典型案件教育宣传。以“调解一个案件、宣传一部法律、教育一片群众”为目标,把普法宣传贯穿于调解全过程,做到在调解中普法,在普法中结案,达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加强工作创新 拓展调解领域
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方式。积极开展“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人民调解服务企业园区”等系列专项活动,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实效。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专业力量,着力化解涉及民生领域的重大复杂矛盾纠纷。以推动专业调解力量为契机,建成以退休政法干警、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主的76家个人调解工作室,主动介入社会难点、热点领域开展矛盾纠纷调处。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积极拓展调解领域,发展医疗纠纷、道路交通、婚姻家庭等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至目前,酒泉市已建成作用发挥好、调解成效显著的10个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8个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8个医疗调解委员会,9个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84个专业行业性调委会,及时有效地化解各领域、各行业的大量矛盾纠纷。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借助基层网格“点多、线长、面广”的优势,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与基层网格的有机结合,推行“人民调解+网格”模式,在网格长中培养调解员,在调解员中发展网格长,实现“矛调信息网上走,矛盾纠纷网格调”。
加强排查调处 化解矛盾纠纷
常态化开展纠纷排查。认真落实村(社区)调委会按周、乡镇(街道)调委会按月、县(市、区)司法局按季度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制度。采取“滚动式”“拉网式”“过滤式”排查方式,将定期排查、重大节日和重要节点重点排查、敏感时期和重大活动超前排查,确保早发现、早干预、早调解。精准化落实纠纷调处。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逐一登记,逐件核实,建立台账,明确调处措施和化解期限,确保哪里有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就跟进到哪里。积极推广人民调解“四联单”工作方式,不断完善“口袋调”“上门调”“马背调”“领导包案调”等方式方法,做到排查、调解同步推行,无缝衔接。多举措开展积案化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专项攻坚活动和积案排查化解行动”“人民调解百日会战”“化解矛盾纠纷在基层”“争当人民调解能手”等专项活动,联合中级人民法院开展诉源治理暨诉前确认现场推进会,使一大批疑难焦点热点问题得到很好解决。
加强措施保障 助力人民调解
抓好队伍建设。紧抓乡镇换届和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完成了各级人民调委会的换届工作。建立人民调解员动态管理数据库,为人民调解员配发“两证一徽”,真正实现了“持证上岗、亮证服务、依法调解”。加大教育培训。采取赠订人民调解杂志、集中举办培训班、适时举办调解能手大赛、召开调解技能经验交流会、组织观摩庭审、开展讲座等多种形式,有计划、分步骤、分层次对调解员开展系统培训,人民调解员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