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司法部分别在《全面依法治国调研与督察(第7期)》《司法行政工作交流(第39期)》上刊发甘肃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有关情况,全面介绍我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成效和经验作法,并向全国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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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今年以来,着力统一思想、攻坚克难,主动作为、积极创新,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高度重视改革,精心谋划部署。
甘肃省委省政府始终把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摆在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的突出位置。省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甘肃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成立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按照“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场所、有手段”的“五有”要求推进落实改革任务。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改革“第一责任人”责任,一个月内全部推动出台实施方案、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改革领导小组,部署改革任务,协调解决机构设置、编制调整、人员调配、经费保障等改革重点难点问题。
二、强化改革举措,提升改革效率。
建立健全五项工作机制,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一是日报告制度。县向市、市向省报告每个工作日的改革进展动态,由省级汇总日报告信息。二是调度会制度。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办组织召开全系统推进改革视频调度会,及时宣传典型、督促后进。三是协作配合机制。省司法厅加强与省委编办等单位沟通协同,就机构编制、人员调配等重要事项达成共识,高效解决改革难点问题。四是督促检查机制。省司法厅建立全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总台账和统计报表制度,分地域每日统计汇总并向市县通报,通过挂账销号方式督促各地落实。会同法治督察、执法监督等部门开展专项督察,对进展滞后、工作缓慢的地方点名通报督促,有效破解“等靠要”和敷衍应付、拖延扯皮等改革堵点问题。五是宣传引导机制。部署开展“全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宣传月”活动,召开新闻媒体通气会,全方位开展行政复议政策法律宣传解读,省市县三级发布政策解读通告、文章1100多篇次,各类新媒体平台刊载甘肃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信息5560多篇次、百度搜索词条超过140万条。
三、省级示范先行,市县同步落实。
各部门紧紧围绕落实“五有”要求,率先推进省本级改革,为市县发挥示范效应。一是行政复议职责全部集中。自2022年1月1日起,省市县三级政府同步实现“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要求,全面完成行政复议职责集中整合,由司法行政部门作为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一口对外”,实现行政复议案件“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决定”,全省行政复议机构由2000多个减少为102个,解决了群众“多头找、来回跑”问题。二是省本级率先落实“五有”要求。省委编办印发通知为省司法厅增加2个处、调配15名编制,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落实省本级2500平方米行政复议办公业务用房,省财政足额保障省本级行政复议经费近700万元、从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中拨付市县两级行政复议工作补助经费1260万元。三是市县两级改革加速推进。截至今年6月,全省14个市州共增设行政复议科20个,增加编制115名;86个县(市、区)共增设行政复议股(室)90个,增加编制340名。市县两级争取扩建业务办案场所,新增面积2.1万平方米,新增经费保障1807万元。
四、积极探索创新,强化制度供给。
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坚持把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同部署、同推进。一是“1+3”工作运行机制。“1”即组建甘肃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作为全省行政复议工作议事协调机构,“3”即在省行政复议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工作机构,设专家咨询委员会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供咨询意见,设调解和解委员会参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二是“三级办案模式”。确定省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案件审理会为一级办案组织(审议特别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委员会办公室案件审理会为二级办案组织(审议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行政复议业务处案件评议组为三级办案组织(办理一般性案件),并相应制定三个层面工作规则。三是行政复议员由省政府统一管理制度。制定《甘肃省行政复议员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在全省推行行政复议员制度,省以下行政复议员由省政府统一管理、同级政府任命,提升行政复议员荣誉感。四是深入推进规范化建设。制定《全面加强全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对全省行政复议业务工作、场所建设、法律文书等提出规范化建设要求,不断提升行政复议效能。
今年以来,甘肃省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快速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地,目前全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主要目标任务已基本完成。
一、加强行政复议基础保障
针对群众申请行政复议难、专职机构少、专业人员少、场所不规范、经费不到位等问题,甘肃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协调财政、人社、机关事务等部门,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牵头抓总作用,主动攻坚克难,推进实现行政复议基础保障。行政复议职责全部集中,省市县三级政府2022年1月1日同步实现“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省本级、14个市(州)、86个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同级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一口对外”,实现行政复议案件“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决定”,有效解决群众“多头找、来回跑”问题。专职机构调整到位,全省省市县三级政府总计154个行政复议专职机构全部调整到位,同比增长330%。专职人员加快补充,省市县三级新增行政复议机构专项编制470名(政法专项编225名,行政编143名,事业编102名),总数达到530名;通过从司法局内部调剂、相关部门转隶、基层选调、公开遴选、公开招考等方式,快速调整补充符合行政复议员任职资格的干部,目前已到岗395人,有效解决“市级力量弱、县级无人员”问题。办公办案场所齐全完善,全省累计新增行政复议业务用房面积2.24余万平方米,规范设置立案(接待)室、审理室、听证室、调解室、档案室等基本功能用房,为建设一站式、一体化行政复议便民服务平台奠定基础。经费保障基本满足需要,省市县三级累计落实行政复议保障经费3067万元,其中省级财政保障700万元,省司法厅、省财政厅从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中专项拨付市县两级行政复议工作补助经费1260万元,市县两级财政累计新增行政复议工作经费1107万元,有效解决行政复议经费保障难的问题。
二、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制度机制
甘肃省司法厅坚持把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作为改革突破口和着力点,持续推进机制重构、制度重建、流程再造,已建立6类19项制度规范。建立以省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省政府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委员会、省政府调解和解委员会为核心的“1+3”领导运行机制,实现行政复议议事决策、专家咨询、调解和解有机统一、高效运行。建立省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案件审理会议以及案件评议组“三级办案模式”,强化行政复议集体办案责任制,形成案件办理质量的制度保证。制定《甘肃省行政复议员管理办法(试行)》,建立省政府统一管理、各级政府分级任命的行政复议员制度。会同省法院制定涉企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100%出庭应诉指导意见,会同省检察院制定发挥检察职能推动行政争议在行政复议阶段实质性化解的指导意见,拟定甘肃省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意见、甘肃省行政复议抄告办法、甘肃省行政复议通报工作制度,形成发挥行政复议和应诉职能、倒逼依法行政的一整套组合政策。市县两级普遍建立“1+3”领导运行机制,结合实际制定、修订一系列制度规范,保证行政复议各环节全流程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三、强化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
甘肃省司法厅提请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同意印发《全面加强全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明确10个方面44项具体任务,力争到2025年基本形成规范、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使行政复议渠道更加畅通、工作流程更加优化、办案设施更加完善、工作力量明显增强、人员能力素质明显提高、权威性和公信力明显提升。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及时公示行政复议申请渠道,拓宽便民的行政复议立案(接待)方式,结合实际设立行政复议立案(接待)大厅,或者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等设置行政复议咨询和接收申请窗口,探索行政复议网上申请方式,完善行政复议申请登记制度。及时审查行政复议申请,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及时制发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对需要补正的行政复议申请,一次性全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加大对不予受理决定的监督,坚决纠正无正当理由不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行为。完善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应当进行调查取证、举行听证、咨询专家论证,经集体讨论通过后作出决定。强化行政复议决定的释法说理,推进行政复议决定网上公开,增强行政复议工作的透明度和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与宣传教育作用。将行政复议工作纳入法治建设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衡量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倒逼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监督,完善防止干预行政复议办案的具体规定。规范行政复议基础工作,使用全省统一的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加强典型案件、类型化案件研究,统一办案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