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八月,是兰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正式建成并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两周年。两年来,兰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立足“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和提供”的功能定位,整合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指引、公证业务办理、行政审批等多种法律资源,坚持以“一流的服务、一流的业绩”为服务宗旨,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020年进驻大厅后连续两个季度被评为“优秀窗口”,2021年荣获年度“优秀窗口”,2022年第二季度被评为“明星服务窗口”。
完善平台建设 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更便捷”
升级服务场所。对窗口设施进行全面升级改造,悬挂安装司法徽标及“兰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机构名称,进一步优化窗口职能,设置工作台4个,分别开展公证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法律咨询、行政审批等工作。
配备人员队伍。整合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科、兰州公证处等优势资源,选派7名业务能力突出的工作人员进驻窗口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业务,以身作则展现司法行政队伍形象。
实现智能服务。在中心窗口设置“甘肃省公共法律服务自助终端机”2台,联通法律服务机构、“12348”甘肃法网、“12348”热线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支持“面对面”法律视频咨询服务,在线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实现法律宣传咨询服务“零距离”。
健全工作机制 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更规范”
切实抓好日常管理。完善请假制度、上下班作息制度、考勤制度和请示汇报制度,办公用品、工作资料统一摆放,工作期间不嬉闹、不串岗、不脱岗,严守政务中心计算机安全与网络管理规定,行政审批事项资料完整归档。
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工作人员审核各项材料时,对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补正事项;对于不能解决的事项,不推诿、不扯皮,积极协调相关业务科室,热情细致做好解释工作。工作人员经常加班受理申请事项,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实现服务承诺。
树立良好窗口形象。工作人员注重仪容仪表,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热情接待来电、来访办事群众,耐心解答、积极引导,言行和善、举止得体。成立以来,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未发生违纪违规问题,文明优质的服务态度,廉洁高效的办事效率,给广大服务对象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强化工作落实 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更精准”
优化公证服务。精简优化办证程序,持续加大公证“减证便民”力度,统一公证事项证明清单,推行公证事项容缺受理。拓展公证服务领域,积极推进公证服务向知识产权、电子商务、金融、司法辅助等新领域拓展,促进公证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
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对涉及农民工讨薪、群体性事件、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特殊案件,实行先受理再审查;对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申请法律援助,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受援人,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建立法律援助与相关业务衔接机制,出台行政复议、公证、司法鉴定参与法律援助3个实施办法,明确申请条件、标准、范围,为法律援助案件中无力支付公证、司法鉴定费用的受援人提供免费服务,发挥法律援助在保障各类申请人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重要作用。
发挥律师服务作用。建立律师值班制度,聘请律师轮流到法律援助窗口值班,接听热线电话、接待来访咨询、解答法律问题,充分发挥广大律师、法律工作者工作为民、便民服务的积极作用,为群众提供更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
拓展服务能力 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更全面”
积极认领梳理事项。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兰州市司法局进驻窗口初期就积极与政务服务局进行沟通,认领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累计认领政务服务事项97项,其中:行政许可类33项、行政奖励类4项、行政给付类2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公共服务57项;涉及公共法律服务科事项17项、律师工作科事项28项、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事项1项、公证机构43项、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事项7项、仲裁委事项1项。
倾力打造“便民超市”。通过整合资源,推行“窗口化、一站式”服务模式,为群众集成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治宣传等法律服务,倾力满足群众“一个大门进来,一揽子解决问题”的法律服务需求。累计接待群众来电来访11000余人次,其中受理行政审批事项327件,公证业务3686件,法律咨询指引4100人次,法律职业资格申请2960人次。
大力宣传服务举措。利用窗口“零距离”接触群众的便利条件,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出台《兰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便民利民措施》,通过公告指引、贴条提示、办事指南、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主动发布信息,将政策新规、办事程序、经办流程等进行全方位公开,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认知度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