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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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召开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2-09-05

  9月1日下午,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主任程晓波委托,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副主任周忠宇主持召开考试协调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研究部署我省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按照会议安排,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副主任谢又生通报了去年考试组织实施情况和今年考试准备情况,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省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协调工作方案》《甘肃省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会议指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深化司法考试制度改革作出的重大决策,是选拔培养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工作队伍的基础工程。各地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化认识、压实责任、强化措施,切实把这项国家统一部署的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高站位推进考试组织实施各项筹备工作。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客观审视考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和当前稳就业、保民生的重要部署,突出防疫、考场、考试、试卷四个安全,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力做好各项组织保障工作,切实做到考试组织和疫情防控“两个万无一失”。

 

  会议强调,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合力攻坚,全面保障好今年考试各项工作。一要细化责任落实,层层压实责任,对重点任务进行清单式、销账式管理,明确责任到人到岗,形成工作合力,推动考试各项工作高效运行、协同推进。二要强化应急措施,加强联动沟通和会商研判,提前做好预案方案,加强应急实战演练,确保一旦出现问题,能有效妥善处置突发情况。三要优化服务保障,坚持以人为本、热情服务的工作理念,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完善服务措施,特别要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明确考生参加考试的条件,切实提升服务的细致度、精准度和满意度。

 

  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委机要和保密局、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卫生健康委、省通信管理局、省电力公司、中铁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等考试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