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甘肃省司法厅召开厅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9月23日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分析当前形势,研究部署厅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强调,要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我省35条具体举措,扎实做好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迎检工作,全面组织风险自查,强化安全风险防范,切实抓紧抓实督导检查和问题整改。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扎实履行“三个必须”责任,持续开展自建房、燃气和危化品“三个百日行动”,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结评估工作,全面总结梳理工作情况及主要成效,认真剖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深层次原因,挖掘提炼经验做法和制度成果,为持续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提供借鉴支撑。
会议要求,要突出抓好监所疫情防控,严格执行《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压实防控责任、落实“四早”要求,坚持“严于平时、高于地方”,科学精准防控,强化“人、物、环境”同防,确保进入监所的人员和物资绝对“安全、干净”。要充分发挥省联防联控机制成员单位职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应急管理措施、政策文件、重要合同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强化依法防控政策保障。要进一步健全涉疫矛盾纠纷预警排查化解机制,统筹提高运用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法律援助等资源的能力,为疫情防控提供方便快捷、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
会议还就网络安全、机关运转工作作了安排部署,要求省司法厅系统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履职尽责,进一步增强担当作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压实责任,抓实作风,统筹兼顾、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工作部署,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