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张掖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工作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平安中国建设、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了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林铎对全省检察工作的批示及全省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和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全市检察工作。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袁保伟出席会议并讲话,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郎永生主持会议。市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县区院检察长、市院机关全体干警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六县区院全体干警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袁保伟在讲话中总结了“十三五”以来,特别是2020年以来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并代表市检察院党组向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他指出,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新发展阶段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和“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要加强政治引领,学深悟透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要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性,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检察工作正确方向。要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人民性,把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性,深化落实新时代司法检察理念,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党的领导自觉融入、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各方面。
二要坚持系统观念,以更高站位服务保障中心大局。
以深入推进“六项重点工作”为抓手,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以人民安全为宗旨,深入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要做好“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提升年”各项工作,加强涉民企案件诉讼监督,加大知识产权司法检察保护力度,促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要依法打击各类涉农违法犯罪活动,做好扶贫领域涉案财物依法快速返还工作,加强侵害农民工权益犯罪立案监督,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要加大生态环境领域犯罪打击力度,统筹抓好各类专项活动,实行“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工作模式,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要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检察保障水平,持续推动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巩固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全面推进检察公开听证“应听尽听”,持续办好检察为民实事。要注重在反腐败斗争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张掖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开展“八五”普法,不断提升国家治理效能。
三要强化法治思维,以更实举措提升办案监督质效。
以部署开展全市检察机关“刑检质量大提升”专项活动为契机,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持续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监督,加大自行补充侦查力度,强出庭支持公诉能力建设,持续做优刑事检察。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民事裁判结果监督精准性,纵深推进虚假诉讼监督,加强民事执行违法监督,加大民事监督案件矛盾化解力度,持续做强民事检察。要拓宽案源渠道,健全完善一体化办案机制,全面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持续做实行政检察。要落实好“稳数量、调结构、提质效、拓领域”的工作要求,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要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持续抓好未成年人检察;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包案制度,大力推行申诉环节公开听证,认真做好控告申诉检察;发挥好业务管理枢纽作用,强化案件管理;持续提升法律政策、检察理论研究水平,当好党组和检委会的“智库”。同时,统筹抓好党务、政务、技术、计财、法警工作,为业务工作开展提供坚强保障。
四要突出强基导向,以更高标准夯实事业发展根基。
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以锻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为重点,抓牢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业务素能建设、基层基础建设、制度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强基固本,不断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郎永生作总结讲话,要求全市检察机关突出思路引领、目标导向、问题整改、作风建设,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奋力推动新时代张掖检察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幸福美好新张掖和全省检察工作实现全国“中偏上”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会议对2020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先进基层院、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记功集体、个人进行了表彰,通报了2020年度全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和“六项重点工作”暨“三项亮点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