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打造“4781”工作模式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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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打造“4781”工作模式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0-12-29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天水市聚焦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工作要求,着力打造“四级书记”统筹抓、“七个责任”全靠实、“八项行动”齐推进、健全一套新机制的“4781”扫黑除恶工作模式,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四级书记”统筹抓
  在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下,全市“四级书记”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把手”工程一抓到底。制定多项措施,不断压实压牢各级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政法机关打击处置责任,其他部门齐抓共管责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联系包抓责任,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大合力。
  与此同时,狠抓“两个联动”,构建市县乡村四级书记抓扫黑除恶的责任体系,组织开展“四级书记”履责谈话,把工作责任措施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行业、每个乡村。
  “七个责任”全靠实
  靠实县区委书记的责任,做到重要工作谋划,重大行动推动,重点案件过问,切实把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开展专项斗争的组织优势;靠实政法委书记的责任,发挥好牵头抓总、协调督办的作用;靠实公安局局长的责任,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发挥好公安机关主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靠实相关部门的责任,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在风险排查、隐患发现、规范管理方面主动履职尽责,实现专项斗争从打击为主向打击、整治并重转变;靠实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的责任,认真落实好线索排摸核查、依法打击、破网除伞、重点整治、宣传发动等各项工作措施;靠实公安派出所所长责任,扎实做好辖区内涉黑涉恶线索排摸核查及案件侦办工作,做到情况清、底数明;靠实基层组织责任,进一步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筑牢扫黑除恶第一道防线。
  全市组织开展“落实领导责任和无涉黑涉恶问题”“四个清零”承诺,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平安建设目标责任考核,有效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八项行动”齐推进
  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全市组织开展一次集中“四个清零”行动、一次培训、一次集中督导、一次明察暗访、一次座谈交流、一次行业集中治乱行动、一次集中宣传、一次集中“一案三查”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八项行动”。
  2019年初,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约谈暨工作部署会议上,市委书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王锐部署启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开展“四个清零”行动(黑势力组织犯罪清零、恶势力集团犯罪清零、辖区黑恶霸乱清零、无涉黑涉恶问题签字背书清零),层层签订承诺书,有效压实了市、县区和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的主体责任,政法委书记的领导责任,公安局局长、派出所所长的直接责任,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的主管责任,对工作滞后的县区和问题较为突出的部门,持续跟踪督查问效,倒逼责任落实,取得较好的工作成效。
  建立一套新机制
  始终把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作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保障,以《中共天水市委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为统揽,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履行各级党委政府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责任的通知》《天水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包抓联系成员单位制度》《天水市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协调会商制度》《天水市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天水市健全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责任制及督导考评办法》等26个制度性文件,形成“1+N”工作体系,为专项斗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