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古浪法院敲响扫黑除恶第一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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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古浪法院敲响扫黑除恶第一槌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1-01-13

1月11日9时,古浪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杜某龙、杜某虎等22名被告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恶势力团伙犯罪案。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1年以来,被告人杜某龙纠集被告人杜某虎、昝某、刘某华、李某杰及王某奇(已死亡),被告人昝某纠集被告人严某科、白仁钦某悟,王某奇纠集被告人杨某丞、严某等人;被告人陈某鹏、马某纠集被告人宋某荣、张某海、郭某晶、朱某、徐某观、韩某、何某,被告人徐某观纠集被告人孔某亮等人,被告人陈某鹏以天祝藏族自治县华藏寺镇银座KTV为据点另纠集被告人苏某、文某荣等人,在天祝藏族自治县华藏寺镇街上以所谓的“混社会”为目的,成帮结伙,形成了以被告人杜某龙和被告人陈某鹏、马某为首的两个恶势力犯罪团伙。该两个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长期纠集在一起,为争霸一方,逞强斗狠,分别纠集多人在天祝县城水利局巷道内、新桥等地持砍刀、钢管、棍棒等工具聚众斗殴;在茶楼、滨河路、汽车站、商场、KTV、火锅店、宾馆等公共场所,滋事生非、逞强耍横,随意殴打他人,肆意毁坏财物,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百姓,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该案的公开开庭审理,彰显了人民法院扫黑除恶的决心不变、力度不减,必将为2021年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化开好头,起好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