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擎利剑除黑恶 法槌千钧护正义 ——平凉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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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擎利剑除黑恶 法槌千钧护正义 ——平凉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综述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1-01-21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事关国泰民安、人心向背的人民战争,作为这场正邪较量的主力军,人民法院义不容辞。

三年来,平凉法院共审结涉黑涉恶案件35件337人,其中涉黑案件2件60人、涉恶势力集团案件11件150人、涉恶势力团伙案件22件127人。审结省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督办案件2件60人、省扫黑办督办案件2件54人,结案率均为100%。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全市法院共判处财产刑人数235人,“黑财”执行到位1892.69万元,办结涉黑涉恶涉伞线索135条,办结率、回复率均为100%。一组组硬核的数字,一份份公正的判决、一个个喜人的战果,汇总成了平凉法院三年专项斗争的成绩单,更彰显了平凉市重拳惩治黑恶、维护公平正义的决心。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在全市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始终把专项斗争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紧紧围绕“三年目标任务”,以集中审判、集中宣传、集中执行“三大集中统一行动”为抓手,采取一系列强有力措施,推动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打财、治乱、反腐、基层建设贯通衔接,一场硬仗接着一场打,持续掀起强大攻势,成功审结严重破坏当地社会和经济秩序的郭文等35人、穆琚东等25人涉黑案件,切实增强了当地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受到中央督导组的肯定,并被《东方时空》等中央媒体栏目关注报道;依法严惩了通过“套路贷”侵害群众利益的许建松等36人诈骗犯罪集团,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依法惩处了扰乱农村治安环境的于建军等宗族恶势力犯罪分子及冯小军等“村霸”,切实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纵深推进,有力促进了平安平凉建设,全市法院刑事案件收案数量连续呈三年下降趋势,社会治安平稳有序,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增强,平安平凉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高站位推动,打好了专项斗争的阵地战

强化组织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把专项斗争作为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两级法院均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平凉中院先后25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7次听取专项斗争汇报,召开全市法院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院党组集体约谈基层法院院长,确保上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强化阵地建设。中院扫黑办抽调6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警作为专职工作人员,负责线索摸排、数据汇总、组织培训、督导检查等工作。为进一步延伸线索摸排的触角,分别在刑事、民事、行政、信访、立案、执行等部门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报送本庭审理案件涉黑、涉恶和涉霸等案件线索。建立健全了涉黑涉恶案件台账以及横向、纵向信息沟通机制,对受理的黑恶势力线索逐案登记、跟踪,定期督查审理进度。

强化主体责任。两级法院院长主动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关键作用,精准部署,靠前指挥,强力推动专项斗争持续深入。平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宋学功约谈基层法院负责同志14人次,先后6次带队督导县(市、区)扫黑除恶工作,到7个基层法院、部分人民法庭和扶贫联系点调研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实地督查重大案件庭审准备工作5次,旁听涉黑案件庭审2次,持续传导压力,有效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堵点,推动了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强化示范引领。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按照每个法院 “一把手”至少参与办理1件涉黑涉恶案件的要求,两级法院院领导充分发挥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示范引领作用,办出了精品案,开出了示范庭。其中被告人郭文、穆琚东2件涉黑案件一、二审期间,两级法院院长均担任审判长并全程参与案件审理,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高质量审理,打好了法律适用的攻坚战

聚焦深度打击,在“严”上下功夫。在已审结生效的337名被告人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82人。对173名涉黑涉恶被告人判处财产刑,其中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郭文、穆琚东、张宝云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附加刑,对32名黑社会性质组织参加人员判处了5000至50000元的罚金,通过依法从重从严打击,有效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聚焦依法打击,在“准”上下功夫。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以及“两高两部”《指导意见》审理涉黑涉恶案件,坚决防止“降格”或“拔高”处理,对在全市有较大影响的重点案件,受理法院组织骨干力量在侦查、起诉阶段主动介入、提前介入,围绕侦查取证和办案程序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切实打牢案件的法律、证据基础。牢固树立“铁案”意识,坚持证据裁判,全市法院经依法审理,对5件案件未予认定为恶势力和“村霸”,坚决守住公正司法底线,让案件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聚焦规范打击,在“合”上下功夫。一是紧紧依靠党委。对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及专项斗争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主动向党委政法委报告。郭文、穆琚东涉黑案件开庭前,面临多名被告人异地关押、庭审场所不足、警力保障有限等问题,平凉中院院长积极向市委政法委衔接汇报,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确保了长达6天的庭审顺利进行。二是注重沟通交流。不断加强与公安、检察等机关的沟通协调,建立重大案件会商研判机制,省级挂牌督办案件田建军、许建松恶势力集团案分别在开庭前召开公、检、法、司联席会议,把影响案件质量的问题解决在了审判之前,为高质量审判夯实了基础。三是推动庭审实质化。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最高法院 “三项规程”要求,在审理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召开庭前会议19场次,占案件总数的54.2%,确保了案件集中高效审理,为涉黑涉恶被告人指定辩护人174人次,有效保证了被告人的辩护权。

高标准创新,打好了长效常治的持久战

创设“六同步”机制。中院党组研究提出,以“案件审理、请示汇报、线索摸排、教育震慑、舆情应对、司法建议”六同步为原则,统揽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在牢牢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案件审理质效的同时,加大深挖彻查力度,做好舆情风险防控,发挥以案明法作用,强化以案治本功能,引领平凉法院专项斗争在深挖根治上下功夫、见成效。

建立“一案四查一加强”机制。四查即查黑恶、查“伞”“网”、查乱象、查质量,对全市法院2014年至2018年的所有案件逐一进行摸排,截止目前,共摸排出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和“保护伞”“关系网”线索及其他类线索84条,复核后向有关机关移送59条。一加强即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对评查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和基层、行业乱象,依法向检察、公安机关和9个行业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20条,促进了全市扫黑除恶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

创新“一案双审、审查前置”机制。要求刑事、民事、行政、立案、信访等办案人员接收案件后,坚持把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和“保护伞”“关系网”线索审查摆在优先位置,全市法院在案件审理、案件评查中摸排及接受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保护伞”“关系网”线索及其他相关线索共计125条,已全部移送同级扫黑办。受理省法院及市、县扫黑办转办问题线索135条已全部办结,办结率、回复率均为100%,其中中央督导组线索36条。

创建“合议庭+临时党小组”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涉黑恶案件审判执行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法官的先锋模范作用,合议庭临时党小组采取“三制(即:宣告制、背书制、备案制)、三评(即:社会风险评价、司法廉洁评价、满意度评价)、三统一(即: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工作方法,负责合议庭和合议庭组成人员中所有党员监督管理教育工作,促进规范司法行为、廉洁自律、公正执法、高效司法,保证案件办理正确的政治方向。

推进“四个深度融合”机制。一是专项斗争与生态环境保护深度融合,审结涉恶非法采砂、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1件4人。二是把专项斗争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坚决打击把持基层政权、破坏基层选举的“恶势力”“村霸”犯罪分子,依法审结涉霸案件17件21人,推进村“两委”成员资格县级联审工作,共计审查4739人次,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三是把专项斗争与反腐斗争深度融合,构建与纪检监察机关衔接机制,通报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犯罪案件14件15人,严惩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分子,依法审结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2件6人,提升了专项斗争深挖根治的效果。

高效率执行,打好了打财断血的歼灭战

不断加大财产刑处罚力度,坚决查封、扣押、冻结和没收违法犯罪所得,进一步畅通案件审理与财产执行工作衔接机制,发挥好法院“执行利剑”的作用,彻底斩断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组建执行专班,两级法院成立了由执行局局长任组长,抽调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的干警充实到“六清行动”一线,组成 “黑财”执行专班,形成专业力量承办专业任务的“拳头”效应。“六清行动”期间,平凉法院针对涉黑涉恶执行案件开辟了“三条绿色通道”即“优先立案绿色通道、优先用警绿色通道、优先查控绿色通道”,确保了黑财 “一清到底”,例如,许建松套路贷诈骗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华亭市法院及时牵头组织召开公、检、法相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对扣押的近400件涉案物品、冻结的200余万元涉案资金进行了核对,有效防止了“见黑见恶不见财”的问题。

提高甄别能力。严格按照两高两部有关要求,细化完善黑恶犯罪涉案财产的认定、证据标准,基本实现涉案财产全查清、利益链条全挖出。对穆琚东涉黑案查扣、冻结涉案资金590万余元,没收房产5处,没收车辆4辆;对郭文涉黑案查扣、冻结涉案资金88万余元,没收房产1幢,没收车辆8辆。许建松等恶势力集团“套路贷”案中,对涉案的宁波久游互联网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由当地行政部门依法进行了处置,扣押、追缴涉案财物419万余元、手机80部、电脑硬盘50个,有效摧毁了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加大执行力度。树立“互联网+”“数字化+”思维,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探索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和智慧法院平台破解“黑财”执行难问题。平凉法院已生效黑恶案件35件,其中涉及罚金、责令退赔、追缴的案件24件,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全市法院共判处财产刑人数235人,执行标的为追缴1433.533368万元、责令退赔款项274.65815万元、罚金468.6万元,总计2176.79万元元,其中执行到位1892.69万元,执行到位率为86.95%。

高水平保障,打好了统筹推进的协同战 

及时开展培训,提高斗争能力。针对电信诈骗、“套路贷”“软暴力”等新型犯罪,邀请上级法院审判专家对相关知识进行讲解,提高了全市法院案件办理质量。充分发挥案例指导作用,编印执法办案指导手册,推出了一批指导性案例,发挥指导案例在统一法律适用、提升办案效率、促进司法公正方面的重要作用。

持续宣传动员,壮大斗争声势。平凉中院牵头组织市区宣传、人社、银保监会等部门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为全民参与、全社会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舆论支持,后续工作中,召开、参加新闻发布会12次,印制宣传彩页50余种,现场向群众提供扫黑除恶知识咨询累计20000余人次,制作《亮法治利剑、筑平安之基》等专项斗争微视频、专题片5部,向各类新闻平台刊登《高擎利剑除黑恶》等扫黑除恶新闻稿件82篇。开展集中开庭、宣判专项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公众旁听涉黑涉恶案件审理,推行阳光司法,接受社会监督,组织对18起涉黑恶案件集中公开宣判,起到了教育、震慑和宣示作用。

狠抓督导落实,确保斗争成效。平凉中院成立全市法院涉黑涉恶案件督导指导小组,深入基层法院进行20余次个案指导,召开案件研讨会32次,开展专项督导14次,约谈办案人员13人次,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通过二审把关、审务督察和司法巡查、案件质量评查对已审结案件中存在的执法思想不统一、证据标准不一致的问题 进行梳理,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有力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下一步,平凉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巩固和拓展专项斗争成果,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做到打早打小、露头就打,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平凉、法治平凉,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