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尽责勇担当 扫黑除恶显作为 ——甘南州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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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尽责勇担当 扫黑除恶显作为 ——甘南州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综述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1-02-01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甘南州司法局始终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检验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州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全力做好法治保障服务,持续推进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坚决打好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

强化组织领导  精心安排部署

甘南州司法局党委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全面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及时召开专项工作会议,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全州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谋划部署,细化任务,明确职责,以高站位、广视野、大格局认识和把握专项斗争,推进甘南司法系统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

发挥职能作用  深化普法宣传

紧盯司法行政“一个统筹、四大职能”职责定位,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突出基层群众、系统内部、“两类人员”、行业领域四大重点,积极构建上下一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印制法律宣传资料和书籍,创新宣传手段方式,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及时发布最新动态信息,全面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的法治氛围。通过官方微信、微博、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甘南州司法行政网公布举报方式,畅通群众涉黑涉恶举报渠道,积极引导鼓励公民举报违法犯罪线索,营造全民参与社会环境,不断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影响力,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压实主体责任  加强线索摸排

聚焦主责主业,靠实工作责任,认真办理中央和省上转办案件,深入相关县市逐人逐条核查举报线索,及时完成了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和省扫黑办交办的线索核查办理。紧盯社区矫正、刑满释放涉黑涉恶监管重点人员,全面开辟扫黑除恶“第二战场”。一是及时排查整治社区矫正刑事执行环节突出问题。开展“深挖案件线索”、“坦白检举揭发”等专项行动,对社区矫正对象施行分类分级管理,建立整改台账,及时排查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严防社区矫正对象参与涉黑涉恶案件和个人极端事件。二是严格落实刑释人员必接必送制度。对“两类人员”进行清单化管理,加大排查和线索收集力度,逐人建立排查档案,做到不漏掉一个排查对象,不放过一条线索,确保“两类人员”不出纰漏。三是加强对有涉黑涉恶前科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制定出台《有涉黑涉恶前科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制度》,根据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巡查组反馈问题,紧盯有涉黑涉恶前科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特殊群体,坚持防微杜渐,教管结合,强化监管帮教,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排查矛盾纠纷  维护社会稳定

建立健全排查调处机制,积极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专项活动,广泛开展经常性排查,找准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和突出问题,及时化解,依法调解,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健全完善“三调联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诉调对接平台建设,促进诉讼程序与人民调解无缝对接,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定纷止争的作用。积极鼓励和引导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通过兼职、聘任等方式参与到各类人民调解组织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化解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

加强业务指导  做好案件辩护

引导督促全州律师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纪律意识,及时组织律师认真学习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华全国律协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若干意见》,指导律师依法履行代理、辩护等职能,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发挥律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特殊作用。积极加强对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工作,及时成立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业务指导委员会,建立律师办理涉及扫黑除恶案件情况请示报告制度和集体讨论制度,规范律师代理行为。全州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切实维护了当事人正当合法权益,为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