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清明时,春风落日寄哀思。今天,我们纪念逝去的故人,更以深切的思念来缅怀英雄先烈、致敬英烈精神。
“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英雄烈士是民族的脊梁、时代的先锋。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无数烈士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矢志奋斗、英勇牺牲。
革命先烈以生命铺就革命道路,换来了今天的岁月静好;广大政法干警砥砺奋进,用血汗和生命诠释为党为民忠诚本色,涌现出无数政法英烈……正是有了他们,才有山河无恙、家国安宁、人民幸福。缅怀英烈事迹,是对英雄的尊崇,也是对历史的敬畏;学习英烈精神,是对英烈遗志的传承,更是筑牢中华民族精神支柱的必然。
褒扬和保护英烈是党和国家的优良传统,是全社会的普遍共识,更是以法治守护民族历史的题中之义。从以法律形式设立烈士纪念日、颁布实施英雄烈士保护法,到民法典设英烈条款、侮辱诽谤英烈行为入刑,再到《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烈士公祭办法》等出台,保护英烈权益、传承弘扬英烈精神的制度不断完善。司法机关坚决依法打击侮辱、诽谤英烈等行为,并通过开展专项监督等方式维护英烈权益,推动营造崇尚英烈、缅怀英烈、学习英烈、捍卫英烈、关爱烈属的社会风尚。
盛世更思英烈,铭记亦为前行。英雄是民族最闪亮的坐标,英烈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和宝贵精神财富,是激励我们不懈奋斗的力量源泉。我们要在清明这个时节缅怀英烈,更要不断完善烈士褒扬政策法规,坚决依法打击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烈事迹和精神的言行,注重挖掘烈士纪念设施承载的英烈事迹和精神,鼓励、支持、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烈士褒扬工作,在全社会持之以恒地深入开展弘扬英烈精神的宣传教育活动,继承英烈志向,赓续红色血脉,让红色基因永不变色,凝聚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精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