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2019年逾11万人因环境资源刑事案件被判刑

网站首页 » 热点 · 聚焦

最高法:2019年逾11万人因环境资源刑事案件被判刑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徐嘉
发布时间:2020-05-09

  中新社北京5月8日电(记者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8日援引数据称,2019年,全国法院受理各类环境资源刑事一审案件39957件,审结36733件,判处罪犯114633人,收结案数同比2018年分别上升50.9%、43.4%。

  另据统计,过去一年,各级法院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民事一审案件202671件,审结189120件,同比分别上升5.6%、3.5%;受理各类环境资源行政一审案件47588件,审结42078件,同比分别上升12.7%、0.8%。

  最高法当日发布《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19)》及年度典型案例。陶凯元在新闻发布会上说,这是最高法自2014年6月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以来第四次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

  与以往相比,这份白皮书不再将环境资源案件区分为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而将其划分为环境污染防治案件、生态保护案件、资源开发利用案件、气候变化应对案件和生态环境治理与服务案件等五大类型。陶凯元解释,这一改变契合目前正在推进的环境资源“二合一”或“三合一”归口审理机制改革,同时满足环境资源审判实践发展和国际交流需要。

  “二合一”或“三合一”,是指为协调因同一行为引发的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审理,统一裁判尺度,将涉及环境资源的民事、行政案件,乃至刑事案件统一归口一个审判庭审理的工作模式。

  最高法同日发布《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2019)》。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吕忠梅在新闻发布会上说,这份绿皮书以“自然年度”为时间节点,全文约30万字。

  2019年,长江保护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份绿皮书也指出,长江流域环境司法活力呈现,流域司法机制亟待创新。吕忠梅解释说,长江经济带区域环境资源司法协同互动机制作用明显,长江流域各地方法院受理的环境资源案件数量有较大增长,案件的“涉水”特征也比较明显,但“流域性”不强。需要在建立符合“流域特性”的司法制度方面继续探索。(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