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四届“陇原剑”杯平安甘肃
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比赛的通知
各市、州党委政法委,兰州新区党工委办公室,省级政法各单位,中央在甘有关单位党委政法委,平安甘肃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近日,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刘长根同志在《中政委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七届平安中国“三微”比赛的通知》上批示“请认真对待,积极报送”。为贯彻落实省委领导批示精神,结合我省年度政法宣传工作安排,决定举办第四届“陇原剑”杯平安甘肃“三微”比赛,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第七届平安中国“三微”比赛。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关于做好政法宣传舆论工作的部署要求和省委政法委新闻座谈会精神,以“忠诚向党”为主题,围绕喜迎党的二十大,大力宣传新时代甘肃政法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和新经验,充分反映党的十九大以来平安甘肃、法治甘肃建设取得的成就,进一步讲好甘肃政法故事,传播甘肃政法好声音,结合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征集评选一批政法题材优秀文化作品。
二、征集项目及要求
(一)征集项目
本届比赛征集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与MV三大类作品。
1.微电影:具有完整情节的类电影视频短片,时长10至30分钟,横版画幅,分辨率1920*1080,mp4视频格式。每个单位推荐作品数量不少于2部。
2.微视频:纪实类网络视频短片(含在抖音、快手、B站、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播出的短视频),横版画幅,时长5分钟以内,16:9比例,分辨率1920*1080,mp4视频格式;竖版画幅,时长1分钟以内,9:16比例,分辨率1080*1920,mp4视频格式。每个单位推荐作品数量不少于5部。
3.微动漫与MV:动画形式或以MV形式创作的视频短片,时长15分钟之内,横版画幅,分辨率1920*1080,mp4视频格式。每个单位推荐作品数量不少于2部。
(二)作品要求
本届比赛征集作品限2020年9月1日之后制作完成,主题鲜明、导向正确,承诺有完全制作版权并同意授权省委政法委使用。每部作品只能由一家单位推荐报送,重复报送无效;一部作品由多家单位报送,报送单位按照报送时间先后顺序确定,已参加往届比赛的作品不得再次选送。优先推荐原创首发作品。
三、评审工作
本届比赛评选工作分为初评、复评、定评、推荐4个环节。
(一)初评。由报送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报送的作品进行初评排名,并将排名结果报送至省委政法委,初评结果将带入复评阶段。
(二)复评。采取专家评审方式,专家评审由省委政法委宣教处联合省级政法单位宣传(教育)处组织实施,成立第四届“陇原剑”杯平安甘肃“三微”比赛作品评审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委政法委宣教处),对报送的作品进行评审,评选获奖作品。
(三)定评。由省委政法委组织召开定评会议,对复评阶段确定的分数及名次进行复核,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四)推荐。省委政法委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第七届平安中国“三微”比赛。
四、奖励办法及展播
(一)奖励办法。本次比赛评选最佳微电影5部、优秀微电影10部,最佳微视频10部、优秀微视频20部,最佳微动漫(MV)5部,网络人气奖10部,优秀组织奖15个。设最佳导演奖1名、最佳编剧奖1名、最佳剪辑奖1名、最佳摄影奖1名、最佳男演员1名、最佳女演员1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奖金。省委政法委印发通报公布获奖名单,并在全省政法新媒体矩阵和省内主流媒体予以公示。
(二)展播。本届比赛所有征集作品在央媒看甘肃网站、甘肃政法网、“陇原剑”视频号、抖音、快手、头条号展播,并根据展播播放量评选网络人气奖。获奖作品在全省政法新媒体矩阵和省内主流媒体集中展播。
五、报送要求及方式
(一)请各单位指定一名同志负责本次比赛作品的统一报送、沟通联系等具体事宜,并于6月30日前将《联络员反馈表》(附件1)报送至邮箱swzfwxjc2022@163.com。
(二)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于8月10日前邮寄作品及相关附表电子版(U盘或光盘),截稿时间以邮戳为准。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省委政法委宣教处 石 璇
联系电话:0931-8922944 18693274498
寄送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412号 (收件人:李 军 13893399188)
邮政编码:730070
附件:1.联络员反馈表
https://statics.gszfw.gov.cn/szfw/uploadfile/2022/0628/20220628145009877.docx
2.作品登记表
https://statics.gszfw.gov.cn/szfw/uploadfile/2022/0628/20220628145046862.docx
3.作品汇总表
https://statics.gszfw.gov.cn/szfw/uploadfile/2022/0628/20220628145106307.docx
中共甘肃省委政法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