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省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专题研讨会,深入学习研讨党的二十大精神。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波主持会议并讲话。
张海波强调,要深学细悟党的二十大提出的一系列重大理论成果和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导法院工作发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做到知其言更知其义、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切实贯彻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深刻领会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主动服务和融入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锚定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坚定不移做团结统一的维护者、顽强奋斗的践行者。
张海波强调,要以更加严实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高效的作风,更加自觉主动的担当,把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靠实工作责任,强化督促指导,统筹抓好全省法院系统和省院机关的学习,做到全参与、全覆盖。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政治轮训的主要内容和业务培训的“第一课”,面向全体干警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教育培训。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开展学习研讨、撰写体会文章,深入基层开展宣讲。创新学习载体和方式,组织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学习实践活动,增强学习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分阶段、有计划、按步骤组织实施宣传报道,加强融媒体作品创作,持续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浓厚氛围。
党组成员、副院长作交流发言。审委会专职委员,一级巡视员、一级高级法官,省管二级巡视员,各直属法院院长列席会议并提交书面研讨材料。省院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