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嘉峪关市“以基础性、先导性普法工程保障‘法治嘉峪关’建设”被中央依法治国办命名为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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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嘉峪关市“以基础性、先导性普法工程保障‘法治嘉峪关’建设”被中央依法治国办命名为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2-12-23

近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嘉峪关市“以基础性、先导性普法工程保障‘法治嘉峪关’建设”被命名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2021年8月,中央依法治国办启动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经过自愿申报、省级初审、第三方评估、人民满意度测评、社会公示等程序,经报中央依法治国委批准,确定了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名单。


近年来,嘉峪关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法治嘉峪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先导性、基础性工作,坚持守正创新、突出重点、多维发力,开展贯穿式、浸润式、融入式普法,以优质法治宣传对接公民法治需求,以生动法治实践促进公民法治习惯养成,构建了以清单化管理、精准化督导、多元化力量参与的普法大格局,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嘉峪关建设的参与度显著提高,为打造省域副中心、建设西部明星城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