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甘肃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出台《甘肃省法治建设平时考评工作办法》,填补了甘肃省法治建设日常考核制度的空白,首次在全省范围内以制度形式确定了法治考核更加重视日常、注重平时的鲜明导向。
开展平时考核,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考核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全面优化甘肃法治建设考评制度重要部署和 “三抓三促”行动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甘肃省委依法治省办今年的重点任务。此前,甘肃省法治建设考评工作主要是由省委依法治省办牵头每年进行一次集中考评,《办法》的出台,能够加强省委依法治省办对各市州和省直各部门法治建设平时工作的了解和掌握,更好发挥法治建设绩效考评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铆足力气抓执行促落实,在提效能促发展上见真章。
《甘肃省法治建设平时考评工作办法》在总结甘肃现行法治考核实践做法,认真学习借鉴全国各省区市法治考核的有益经验,广泛开展调查研究、专题论证的基础上起草制定,明确了考评对象、内容、方式以及考评结果运用等内容。
“考什么”
法治建设平时考评对象为省级国家机关有关单位、省直各部门,省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省属群团组织以及各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及部分中央在甘单位,通过开展平时考核,及时了解领导班子推进法治建设的总体情况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履职的日常表现,重点评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遵守法律法规、承担法治建设重大任务等表现。
“怎么考”
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区分不同类别考评对象点,动态完善法治建设平时考核工作指标,通过法治督察、问题核查、法治调研、学法考试、问卷调查、提交资料等6种方式综合开展,注重评价法治建设质效,力求考评结果公正、客观。打造法治建设考评工作信息化平台,采取信息化手段开展日常工作监测、信息自动归集、案例主动抓取、情况互动沟通,提升考评工作智能化水平,简化工作流程。
“如何用”
积极推动平时考评结果在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养、管理监督中充分体现,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建设平时考评档案,考评结果可以作为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法治建设年度考评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省委依法治省办及时对平时考评情况进行分析,向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提出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建设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