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调研组在江苏法院、最高法三巡调研 张军强调
通过为大局服务的具体实践检验主题教育成效
4月20日至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轻车简从,率调研组前往江苏省南京市、苏州市调研,实地了解法院主题教育工作开展情况。正值全国法院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之际,调研组看望慰问了一线法院干警,与诉讼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调解员、学生志愿者、当事人沟通交流,了解一线办案情况,研究通过主题教育提升服务大局能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近年来,江苏法院审理了一批具有标志性意义的环境资源案件。张军指出,江苏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的实践表明,生态环境保护离不开法治,生态环境本身就是营商环境的内容,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法治就是生态环境,法治就是营商环境。在新发展阶段,环境资源审判要把能动司法的理念真正落到实处。要携手公安、检察、环保、林业、渔业等部门以及科研院所,解决司法审判前端和后端的问题,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要积极发挥典型案例的作用,促进行政机关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促进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和环境意识,从源头上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基础。
江苏法院受理案件数曾连续四年位居全国第一,随着诉源治理贯穿审判执行全过程,近年来案件增长势头明显放缓。其中,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地处南京市中心区域,2022年一审民事案件下降3.4%,今年一季度继续下降,特别是劳动纠纷案件下降超过15%。“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就有什么样的上层建筑。江苏法院工作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在江苏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大背景下取得的,离不开江苏省委、人大、政府的领导、监督和支持。”张军指出,“人民法院各项工作都要紧紧围绕大局、积极融入大局、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大局,充分考虑‘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对照这些标准,找到我们自身跟不上、不适应的地方,从而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结合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张军对江苏法院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以求真务实的主题教育带动促进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扎实推进理论学习,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确保理论学习取得务实成效,避免形式主义。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坚持问题导向,到基层一线了解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解决突出问题。要认真检视整改,找差距挖潜力,不断强化建章立制、大力推动发展,确保主题教育取得实效。
以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审判工作的现代化首先要求司法理念的现代化。审判工作绝不仅指坐在法庭上审理案件,要向社会延伸,做实“抓前端、治未病”,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要转变工作思路,善于发现案件的规律及反映的经济社会运行中的特点和问题,积极提出司法建议,促进完善社会治理。要重视发挥司法裁判的规则指引作用,通过典型案例宣传等工作,努力为社会法治意识养成,为推动全面依法治国,作出法院和法官的贡献。
以科学的司法审判管理激励推动法院法官创优争先。院党组、院庭长要把责任担起来,建立完善科学的考核体系,激励、促进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不断提高。要抓实抓好“三个规定”落实,主动接受各方面对审判工作的监督,同时逐渐优化法官依法履职的内外部环境,树立司法公信、维护司法权威。
调研期间,张军与江苏省委书记信长星,省委副书记邓修明举行了工作会谈。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韩立明,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曹路宝参加有关调研活动。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刘建洋,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最高法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刘竹梅一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