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人民政府、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确定的10方面的重点任务,明确强化常态化沟通协调、建立重大信息共享机制、建立执法司法能力共同提升机制等联动方式。为使各项工作有效落实,《意见》提出成立“府院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司法厅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府院联动是司法权与行政权之间的一种良性互动机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实践,在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今年以来,省司法厅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扎实推进省委“三抓三促”行动、主动创稳行动,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强化“法治化创稳”意识,纵深推动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在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中,不断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联系,联合省法院印发《关于做好涉企业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指导意见》,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牵头抓总作用,省司法厅主动承担与省法院协调沟通工作,协助省政府、省法院出台《意见》,建立“府院联动”机制。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一以贯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实际行动上,主动承担好统筹协调全省法治工作的重要职能,深耕“一个统筹 四大职能”,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紧盯法治甘肃建设“一规划两方案”,不断加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依法决策水平;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规范行政机关应诉工作,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及当事人的关切;强化职能作用,推动普法责任有效落实,助力推进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切实肩负起“府院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协调推动府院联动工作落地落实,使全省各级政府与法院进一步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在共享信息资源、合力化解纠纷、防控社会风险、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等方面实现执法与司法良性互动、优势互补、效能叠加,不断推进法治甘肃、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