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
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资源
我们有责任也有义务
保护野生动物
维护生态安全
一直以来
陇南文县公安
在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
深入推进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保障人与自然生态和谐
近日,文县公安局石鸡坝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称:“家中闯入一只野生动物,需要民警帮助”。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居民家中,确认野生动物对居民并无危害后,便协同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将其送往岷堡沟林场,通过林场工作人员确认,此动物是“毛冠鹿”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经过检查,发现其并未受伤,具备放生条件,随后民警将“毛冠鹿”带至林场野外放生。
近年来,文县公安局主动作为,积极开展野生动物救助,加强保护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了人民群众爱护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意识,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